Q1:一次交易中有不同课税别之货物,如何开立发票? A1:同一买受人一次交易事项中包括不同课税别之货物或劳务时,应按应税、 免税与零税率分别开立,并于统一发票明细表课税别栏注记。
Q2:以电子计算器开立发票,无法打印买受人名称,应如何处理? A2:以电子计算器开立发票,不能打印买受人名称者,得仅打印买受人之营利 事业统一编号。
Q3:每笔销售额未满50元之交易如何开立统一发票? A3:营业人每笔销售额与销项税额合计未满新台币50元之交易,除买受人要求 外,得免逐笔开立发票,但应于每日营业终了时,按总金额汇开1张统一 发票,注明汇开字样,并于当期统一发票明细表备考栏注明按日汇开。但 使用收款机开立统一发票或使用收款机收据者,不适用汇开之规定。
Q4:依规定收款时为开立发票时限者,收受支票如何开立? A4:依规定以收款时为开立发票时限者,其收受之支票,得于票载日开立统一 发票。
Q5:经营外销业务者应否开立统一发票,其销售额应如何计算及申报? A5:(1)营业人外销货物、与外销有关之劳务或在国内提供而在国外使用之劳 务,得免开立统一发票。 (2)营业人直接外销货物予国外买受人者,应于报关当日按海关公布报关适 用之汇率换算销售额;其未经报关而系委托邮局或依法核准设立从事国际 间快递业务之营业人运送货物外销者,则应以邮局或快递业者所核发执据 之日期及金额为准,其金额属外币者,则以当日往来银行买进外汇汇率换 算销售额。至营业人销售与外销有关之劳务或在国内提供而在国外使用之 劳务,应以收款日为准,并以当日往来银行买进外汇汇率换算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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