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招待客户支付旅费等之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扣抵? A1:营业人招待客户所支付之旅费、住宿费或馈赠礼品核属交际应酬用之货物 或劳务,依营业税法规定,所支付费用之进项税额应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 额。
Q2:公司赠送股东纪念品之进项税额是否得扣抵销项税额? A2:公司于召开股东会时,以纪念品赠送股东,上开纪念品核属与推展业务无 关之馈赠,依营业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Q3:购置员工工作服工作鞋之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扣抵? A3:营业人为员工购置工作服、工作鞋所支付之进项税额,如系员工在工作场 所穿着者,可以依法扣抵,如系假借工作服之名,而非在工作场所穿着 者,则依法不得扣抵。
Q4:供员工住宿支出之租金水电瓦斯费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扣抵? A4:营业人租赁房屋供员工住宿者,其有关租金、水电及瓦斯费等所支付之进 项税额,依营业税法规定,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Q5:客货两用车之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扣抵? A5:营业人购置9人座客货两用车所支付之进项税额,并不属于营业税法规定 自用乘人小汽车其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之范围,故营业人支付客货 两用车之进项税额,税法尚无不准扣抵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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