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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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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申请商务入台证及商业人士入台证的问题

Q1: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签证种类有哪些?
A1: 大陆发出的签证:团队旅游签证(L),自由行旅游签证(G),商务签证(F),定居签证(D),探亲签证(T)等等。
台湾对大陆居民发出的入台证种类:观光入台证,商务入台证,专业人士入台证。



Q2: 入台许可证的种类有哪些?
A2: 单次入出境许可证;一年至三年逐次加签入出境许可证;一年至五年多次入出境许可证。



Q3: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从事商务活动的范围是什么?
A3: 1. 演讲;
2. 商务研习(含受训);
3. 履约活动(含为受邀单位从事验货、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培训等);
4. 跨国企业内部调动服务;
5. 短期商务活动交流 (含商务访问、会议、考察、参加展览、参观展览、海空运服务)。



Q4: 台湾对跨国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A4: 跨国企业指在二个以上国家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由母公司或本公司进行有效之控制及统筹决策,以从事跨越国界生产经营行为,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设于台湾境外、香港或澳门且在台湾地区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设于台湾地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济实体:


1. 申请前一年于全世界资产达二十亿美元以上。
2. 经台湾经济部核发营运总部认定函。
3. 台湾员工人数达一百人以上,且其中五十人以上具专科以上学校学历。
4. 台湾年营业收入净额达新台币十亿元以上。
5. 亚州区域年营业收入净额达新台币十五亿元以上。



Q5: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参加履约活动申请商务入台证的资格和邀请单位的资格是什么?
A5: 参加履约活动(含为邀请单位从事验货、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培训等),邀请单位应具备如下资格:


1. 台湾企业、侨外投资事业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或公司资本额达新台币五百万元之新设台湾企业、新设侨外投资事业。
2. 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或营运资金达新台币五百万元之新设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
3. 外国公司或大陆地区公司在台办事处年度采购实绩达一百万美元。但金融服务业在台办事处,不受采购实绩限制。
4. 大陆地区公司在台分公司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或营运资金达新台币五百万元之新设大陆地区公司在台分公司。但金融服务业在台分公司,不受营业额及营运资金限制。
5. 台湾自由贸易港区符合条件之自由港区事业。
6. 台湾加工出口区符合条件之区内事业。
7. 台湾农业科技园区符合条件之园区事业。


受邀申请人应为:
1. 事业负责人或经理人。
2. 事业专门性或技术性人员。



Q6: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参加短期商务活动申请商务入台证的资格和邀请单位的资格是什么?
A6: 参加短期商务活动交流(含商务访问、会议、考察、参加展览、参观展览、海空运服务),邀请单位为在台湾注册登记成立的台湾企业、侨外投资事业、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外国公司或大陆地区公司在台办事处、大陆地区公司在台分公司、航空(运)公司在台湾地区之代理人。


受邀申请人应为:
1. 事业负责人或经理人。
2. 事业专门性或技术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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