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台湾分公司经理人可以同时是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吗? A1: 可以为同一人
Q2: 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为何? A2: 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代表母公司在台湾的法律行为。
Q3: 外商公司设立台湾办事处,公司名称有甚么规定吗? A3: 外国公司中译名称必须加注国籍。
Q4: 有限公司之股东可否仅为一人? A4: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东所组成,所以,可筹组一人股东之有限公司。
Q5: 有限公司之董事数人时,应否指定一人为董事长? A5: 依公司法规定,董事有数人时,得以章程特定一人为董事长,对外代表公司。
Q6: 非公开发行公司董监事持股若有变动是否一定得须办理变更登记或报备? A6: 无论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公司董监事在任期中其股份有增减时,应检送申请书1份及变更登记表2份,向主管机关报备。
Q7: 董事向公司提出辞呈,并以书面方式挂号通知公司, 经过一段时间上网查询,公司仍未办理董事变更,请问该董事如何处理,才能完全解除董事的职务及责任。 A7: 首先应确定该辞职通知已合法送达该公司,如该公司迟不向主管机关办理董事解任变更登记,可依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提起与公司之董事委任关系不存在确认之诉,俟判决确定后,检具申请书、判决书及判决确定证明书,向主管机关办理撤销董事身分。
Q8: 董事长辞职书已言明辞任董事长之意愿,惟后端加注「直到新任董事长就任时生效」,该辞职书是否有效? A8: 有效
Q9: 公司法第211条第1项规定之亏损达实收资本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会应即召开股东会报告,所谓实收资本系指普通股股本或是普通股加特别股股本? A9: 公司仅发行普通股以实收资本为股本,若发行普通股及特别股即以普通股加特别股为实收资本。
Q10: 有限公司亏损超过资本额一半以上不办理增资、减资继续营业,是否会被罚款?可否继续经营? A10: 有限公司亏损超过资本额一半以上,但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董事仅须依公司法第211条第1项规定向股东报告,公司仍可继续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