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关于我们服务范围下载中心常见问题联系我们启源论坛

    快速通道

中国商务服务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服务范围 >> 中国商务服务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程序及费用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程序及费用

概览

本驻在期限延期登记服务报价只适用于于北京注册登记的外国公司代表处,并假设该代表处之经营范围不涉及需要特别牌照或许可(前置或后置审批)之业务。

本所代理一家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的费用为RMB12,000。本所之服务费用已经包含本报价第一节第1项所列之服务,本所之服务费不包含政府规费、快递费及文件翻译服务费用等。该等费用请参阅第一节及附表1。

办理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客户需要提供北京代表处外国总机构经公证认证的公司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证书及印章等。具体资料请参阅本报价第三节。

一般情况下,完成一家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全部登记手续,需时约3至4个星期。前述变更登记所需时间,以客户向启源提供变更登记所需文件之日算起。具体时间请参阅本报价第四节。

如果客户拟延期之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所经营之业务需要另行申请牌照或许可,则本所可能需要调整服务费用,而变更所需时间也会相应延长。详情敬请向本所之专业顾问查询。

一、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服务费用

1
变更服务费用


本所代理一家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之费用为RMB12,000。本所之收费具体包含下列服务项目:

(1) 编制全套延期登记文件
(2) 申请变更注册证书
(3) 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4) 办理银行基本户登记信息变更

如果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所从事的业务需要额外进行相关部门的前置或后置审批,有关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报价。


2
行政费用


上述服务收费不包含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收费。政府行政收费约为RMB1,500。


3
翻译费用


本节第1项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文件翻译服务。如所客户所提供的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或者客户需要本所提供申请文件的英文或日文译本作为参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译服务,有关翻译费用将另行报价。


4
公证认证费用


本节第1项之服务费用不包含北京代表处投资方之外国公司注册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费用。启源可以安排香港、新加坡、台湾、开曼群岛、百慕大及其他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公司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之公证认证,具体费用,请向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上述各项费用汇总,请参阅附表一“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费用明细表§。

二、
付款时间及办法

本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设办理注册手续。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您确认注册订单之时,开具关于注册及开户的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如果需要本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下,完成一家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登记手续,需时约3至4个星期。具体请参阅下列进度表。

(1)
外国总机构经公证认证的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原件

(2)
代表处注册证书及代表证原件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
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5)
北京代表处公章

(6)
注册机关临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备注:办理银行变更登记时需提供首席代表的身份证件原件给银行核对,某些银行可能还会要求首席代表亲自到银行办理变更。具体要求以开户行的规定为准。

四、 延期登记所需时间

一般情况下,完成一家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登记手续,需时约3至4个星期。具体请参阅下列进度表。
序号
项目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准备外国总机构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并安排公证认证 客户计划
2 准备北京代表处的证件资料及印章 客户计划
3 准备其它资料、文件 客户计划
申请变更登记
4 申请变更注册证书及代表证 5-7
5 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3
6 办理银行基本户登记信息变更 7-10
约3-4个星期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协助,烦请与本所专业咨询顾问联系。

附件1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服务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目 金额
RMB
1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服务费用(注1) 12,000
2 公司注册政府行政费用及其他开支(注2) 1,500
3 杂费
500
4 投资方公司身份证明文件公证(如需要) 另议
5 文件翻译费用(如需要) 另议
合计
14,000

备注:
1. 如果因外国公司所从事之业务使得北京代表处的设立需要另行申请许可或者牌照,本所可以代办,费用另议。
2. 本附件所列政府规费及其他开支为预估金额。政府规费及其他开支根据发票费实报实销。
3. 上表第4项为可选服务。客户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本所代办。
4. 上表所列费用均为不含税价,如需中国税务发票,需附加5%之税项。

下载: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驻在期限延期程序及费用【PDF】


暂无数据!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