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流程及费用
除非另外说明,本报价所指外商独资公司,特指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及注册成立、由一个或多于一个外国公司或个人全资持有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投资者于中国大陆投资经营业务作为常用的投资形式
概览
本股东名称变更登记服务报价只适用于于北京注册登记之外商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并假设该外商独资公司之经营范围不涉及需要特别牌照或许可(前置或后置审批)之业务。
本所代理变更一家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之费用为RMB10,000。本所之服务费用已经包含本报价第一节第1项所列之服务,本所之服务费不包含政府规费、快递费及文件翻译服务费用等。该等费用请参阅第一节及附表1。
办理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客户需要提供北京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文件的公证书、公司注册证书及印章等。具体资料请参阅本报价第三节。
一般情况下,完成一家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需时约4至6个星期。前述变更登记所需时间,以客户向启源提供变更登记所需文件之日算起。具体时间请参阅本报价第四节。
如果客户拟变更股东名称之北京外商独资公司所经营之业务需要另行申请牌照或许可,则本所可能需要调整服务费用,而变更所需时间也会相应延长。详情敬请向本所之专业顾问查询。
一、 |
深圳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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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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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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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代理变更一家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之费用为RMB10,000。本所之收费具体包含下列服务项目: (1) 编制全套变更登记文件 (2) 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3)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4) 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5) 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6) 办理银行基本户及资本金账户登记信息变更
如果北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需要额外进行相关部门的前置或后置审批,有关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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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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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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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服务收费不包含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收费。政府行政收费约为RMB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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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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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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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第1项之服务费用不包含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之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费用。启源可以安排香港、新加坡、台湾、开曼群岛、百慕大及其他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公司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之公证,具体费用,请向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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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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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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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第1项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文件翻译服务。如所客户所提供的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或者客户需要本所提供申请文件的英文或日文译本作为参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译服务,有关翻译费用将另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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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费用均为不含税价。如果需要大陆税务发票,需另加7.5%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项。
上述各项费用汇总,请参阅附表一“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费用明细表”。 |
二、 |
付款时间及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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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设办理注册手续。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您确认注册订单之时,开具关于注册及开户的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如果需要本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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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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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家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登记手续需准备并提供以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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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东名称变更文件的公证书原件 (2) 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 (3)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 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6) 公司公章 (7) 注册机关临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档和材料
备注:办理银行变更登记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给银行核对,某些银行可能还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银行办理变更。具体要求以开户行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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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变更登记所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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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完成一家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需时约4至6个星期。具体请参阅下列进度表。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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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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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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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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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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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股东名称变更文件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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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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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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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北京公司的证件资料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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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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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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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其它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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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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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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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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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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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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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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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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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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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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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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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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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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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汇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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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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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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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基本户及资本金账户登记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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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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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6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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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服务费用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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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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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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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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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服务费用(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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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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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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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费用及其他开支(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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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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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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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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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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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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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变更文件公证费用 (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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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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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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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翻译费用(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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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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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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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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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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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之北京外资独资公司所经营之业务需要另行申请许可或者牌照(前置或后置审批),本所可以代办,费用另议。 |
2. |
本项所列政府规费及其他开支为估计金额。政府规定及其他开支根据发票费实报实销。 |
3. |
上表第4至5项为可选服务。客户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本所代办。 |
4. |
上表所列费用均为不含税价,如需中国税务发票,需附加5%之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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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52 2341 144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852 6114 9414, +86 152 1943 4614
Skype: kaizencpa
下载: 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流程及费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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