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涉税问题简介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其对企业的资信和担保要求不高,相比借款限制条件较少,能更快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一、 融资租赁销售额计算
1、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的试点纳税人: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 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2、 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试点纳税人:
如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销售额参照上述方式计算;
如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销售额。 二、 融资租赁税收优惠
1、 企业所得税:
企业技术改造采用融资租赁租入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法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 增值税:
(1)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的试点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 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试点纳税人:
如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达到标准的当月起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如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其 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不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三、 融资租赁节税效应
企业融资租赁的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融资租赁租金支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相比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选择融资租赁解决资金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获得资产的成本,同时减轻税负。融资租赁亦有利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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