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母公司大陆子公司费用分摊注意事项
在台湾母公司为支持与管理大陆子公司的经营,会提供部分服务,例如海外市场业务开展、采购询比议价、法务、财会、税务、人力支持等,这些服务会产生成本,而如何分摊成本、是否由母公司全数承担,是重要的税务课题,需要事先规划、审慎思考。
许多大陆子公司的财会主管会担心,分摊费用会被视为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将无法列为费用,恐被剔除;或担心分摊计算基础不够透明,产生常设机构风险,恐得缴更多税,或所缴税款无法在台湾扣抵,因而对分摊费用给子公司心生排斥。
但相反的,若台湾总部承担全部成本费用,一来无法真实反映母子公司营运绩效,也增加大陆子公司课税所得,甚至台湾总部的成本费用也恐无法全数扣除,建议台湾总部应规划合理的费用分摊,并按成本加成合理利润,以符合移转订价的独立交易原则。
分摊费用时可注意五大重点:
- 费用分类,例如属于业务开展,或采购相关成本,各子公司状况不一,应准确归类成本费用;
- 费用性质,要避免费用被视为「非受益性劳务」,导致无法列报费用。举例来说,母公司提供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包含招募、奖励制度等,然而子公司本身早有相关机制,就会被视为重复,认定为非受益性劳务,相关费用将无法认列;
- 要留意成本分摊方式是否攸关且一致,例如各子公司的费用收入比率、或人员比率来分摊;
- 应分摊成本应加成适当利润;
- 合约、流程等细节必须做好法令遵询。
综上所述,台商总部(台湾母公司)提供服务给位于中国大陆的子公司,在分摊成本费用时应完整评估,做好税务管理,可留意费用分类、费用性质、分摊方式、加成适当利润、法令遵询等五大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