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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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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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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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申请人必须拥有不少于三年的创业、经商经历;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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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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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申请人所经营的公司1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不少于新币两亿元,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不少于新币两亿元。可以提交不多于两家公司以达到营业额的最低门槛。其公司必须属于附录 B 行业列表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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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如果申请人的公司属于私人所有申请人必须持有至少30%的股权;如果是上市公司,申请人必须是最大个人股东之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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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该公司必须属于附录B行业列表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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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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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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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申请人的直系家族必须持有申请人申报本计划的公司不少于30% 的股份,或是最大股东;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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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该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新币五亿元,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新币五亿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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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申请人必须是该公司的管理层 (例如:高管、董事会成员); 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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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该公司必须属于附录B行业列表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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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增长企业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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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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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申请人必须是一家估值不少于新币五亿元公司的创始人及最大个人股东之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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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该公司必须由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或私募股权公司投资;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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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该公司必须属于附录B行业列表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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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理财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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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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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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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申请人必须拥有不少于五年的创业、投资或管理经历;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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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申请人必须拥有不少于新币两亿元的可投资资产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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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可投资资产净额包括除房地产的所有金融资产, 如银行存款、资本市场产品、集体投资计划、人寿保险保单及其他投资产品所缴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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