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投资
随着中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自贸区负面清单)在2020年相继施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变得越来越容易和简便。
一、 外资准入
2020负面清单及2020自贸区负面清单列举了中国禁止和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与前一版本相比较,以上两份新的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了对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主要变化如下:
在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在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在交通运输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定。
在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在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在医药领域,在自贸区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
在教育领域,允许在自贸区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商务部会定期发布新的负面清单,预计新的负面清单将会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 二、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程序
在中国投资设立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程序如下:
- 名称查重及名称预先核准
- 注册登记
- 报送外商投资初始报告
- 刻制印章
- 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 外汇登记
- 开立资本金账户
如外商投资企业所经营的业务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申请额外的许可或者牌照,在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前须取得相应的许可或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