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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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信件服务指,代替客户接收来自政府机关、公共机构、银行等的信件,但不会接收客户在线上购物平台购买的商品、合作企业之间赠送的礼品等包裹。收到信件后,本所以电邮形式,向客户报告收信日期、寄信人信息、信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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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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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拟办公室时,由于没有实际场所保存信件,因此须定期转寄信件,或客户至少每月派遣人员前往本所的日本办公室领取信件。本所的每月租金已经包含1次转寄手续费,但不包含邮寄实费,邮寄费用将实报实销。除非客户特别指明,启源转寄信件安排如下:
- 转寄方式:EMS(国际)或日本邮便局(日本国内);
- 转寄日期:每月第一个工作日;
- 转寄次数:每月1次;
- 实际邮费支付方式:在续约或解约时清算。
- 如果当月没有信件送达,则本所不会转寄,也不会产生邮费。
若客户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额外转寄信件,本所转寄手续费为1,500日元/次(不含税)。如客户每月都需要2次或以上转寄,本所将根据客户最终决定的邮寄次数,提前预收转寄手续费,邮寄实费将在续约或解约时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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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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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开封扫描服务指,根据客户指示,将收到的信件开封扫描成电子档,并通过电邮提供给客户。本所的租金中包含5封信件(每封信件不超过10页,超过10页的信件,超过部分每页视为一封信件)的开封扫描服务。需要开封扫描的信件超过5封时,本所的开封扫描费用为300日元/封(不含税),超出的扫描费用在续约或解约时结算。此服务不包含将日文信件翻译成中文或英文的服务,如客户需要,本所将另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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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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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广告信件指,本所根据信件封面初步判断、筛出明显为广告的信件,并直接处理该信件原件。本所不会发出广告信件的收信报告。如无法从信件名称准确判断为广告信件时,本所会进行信件收取报告并在指定日期转寄至客户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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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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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最初无法确认6个月后是否续约或转为实体办公室,则从起租日开始,虚拟地址的租赁合约期限将为1年,客户可以选择每6个月或1年支付费用。客户希望在6个月后解约时,最迟应在拟定的解约日前3个月通知本所、提供解约通知书,并在拟定的解约日前寻找其他虚拟地址、办理日本公司的地址变更、提供1份已变更地址的日本公司的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扫描件予本所,否则,解约日后仍将持续产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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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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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拟地址的租期,即使客户不在月初开始租赁,但租约结束日均为月末,例如从1月2日开始租赁,共1年租期时,合约结束日为次年1月31日,即合约期间为1月2日~次年1月31日。多出天数所对应的租金将计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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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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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客户无其它扣除项目(如信件转寄邮费等),则保证金将在客户解约虚拟办公室时全额退还,银行手续费由客户承担。如果保证金在扣除其它项目后的余额比银行手续费低,为避免客户支付比保证金余额更高额的银行手续费,除非另有指示,本所将不会退还保证金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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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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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仅作初步参考用途,并不构成最终交易条款。所有服务项目之价格将以本公司就个案作出的最终报价为准,且本公司保留随时调整价格之权利,毋须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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