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在中國大陸投資、辦理公司登記常見問題
主意:些常見問題彙集的答案會隨著政策的開放等多因素而改變,所以請大家遇到具體問題時,可以致電本公司各辦事處,或發電郵到 enquiries@bycpa.com 查詢得到最更新的答復!
1、請教外資企業收購私營內資企業部分股權的要求? 答:如投資行業屬於外商投資限制類的,需要審批部門批準。
2、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投資類)如果延期,需要在登記證有效期結束提前多久到相關工商局申請? 答:一個月左右。
3、申請核轉函需要準備哪些申請資料?須加蓋公章麼? 答:增設外地分支、辦事機構需準備一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正副本、 IC 卡(電子營業執照); (3)董事會決議; (4)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注: 相關文件如用外文書寫,須提交由翻譯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相關文件如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提交授權書。 上述文件如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為復印件的,應加蓋公章並注明與原件一致。
4、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設立常駐上海代表處? 答:申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首席代表簽署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申請書》; 2、由外國(地區)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有權簽字人簽署的申請書,內容包括:該企業簡況、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目的、常駐代表機構的名稱、派駐人員(首席代表、代表)、業務範圍、駐在期限、駐在地址等; 3、外國(地區)企業所在國或地區的有關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4、由同外國(地區)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書; 5、外國(地區)企業委任常駐代表機構人員(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權書和該人員的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6、駐在地址使用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和產權證復印件); 7、外國(地區)企業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委托書、代理機構營業執照。 注: 屬於未取消審批的行業(如金融業、保險業、海運業、海運代理商、航空運輸業等),申請人應當持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或證件向工商局申請登記,其中金融、保險業外國(地區)企業申請設立時還應提交資負和損益年報、組織章程、董事會董事名單。 文件" 2 " 中的"企業簡況"內容須包括外國(地區)企業名稱、註冊地址、聯繫電話、業務範圍,董事長及總經理姓名等。 外國(地區)企業所在國或地區的有關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應當經使領館認證,並提交認證證明文件。 9港企業提交的合法開業證明和該企業委任常駐代表機構人員的授權書應經9港的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並經中國法律服務(9港)有限公司審核簽章轉遞,並附以附件確認本的證明文件。 相關文件如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提交授權書。 相關文件如用外文書寫,須提交由翻譯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上述文件如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按照國家安全部門的規定,代表處必須設立在涉外辦公樓。
5、公司原註冊資本120萬美元,投資總額120萬美元。現增資到註冊資本1200萬美元,投資總額3500萬美元。是否符合規定?有人指出若投資總額增到3500萬美元,應將註冊資本增到1250萬美元,是否有道理? 答:新增部分註冊資本應不少於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一。
6、請問,現在申請外資企業代表處時辦公地點還必須是指定的“涉外”辦公樓嗎? 答:按照國家安全部門的要求,代表處必須設立在涉外辦公樓。
7、某外資企業註冊在外地,在上海有一家分公司,現該外資企業擬注銷該分公司,應怎樣辦手續?該外資企業欲委托他人辦理相關手續(因為來上海一是不便,二是成本太高),是否可以?需要什麼手續?該分公司的公章、營業執照均已遺失,該怎麼辦? 答:向分公司所在區的工商分局領取相關表格,按照表格要求準備材料。可以委托企業登記代理機構辦理,營業執照遺失的,需要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8、合資企業,目前允許中方是自然人嗎? 答:國內自然人不能與外國投資者一起設立中外合資企業。
9、我們企業剛拿到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在批準證書的企業名稱處,中文名字是已經得到工商局認可的名稱,英文名稱欄處被打著"*"號。我們現在要刻公章了,請問:(1)打"*"後,公章上還可以取英文名稱嗎? (2)英文名稱需要工商局認可嗎? (3)英文名稱可以不是中文的拼音嗎?比如:先鋒有限公司,可以用"Vanguard" CO., LTD.而不用 "Xianfeng" CO., LTD. 嗎?對了,我們是外商投資企業。謝謝! 答:外商投資企業的英文名稱不作登記也不予保護。公章上可以有英文名。
10、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登記是否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答: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如果帶有別的字號,需要先核名稱,如果沒有字號僅以路名或分公司序號命名,不需要核名。常駐代表處不需要核名。
11、諮詢有關外資公司在上海辦理教育培訓班? 答:需經審批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後,方可設立。
12、註冊外商獨資的外貿公司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答:設立登記 :(1) 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2)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 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4) 批準證書副本(一); (5)住所使用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和產權證復印件);(6)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7)董事會名單以及董事會成員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職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8)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注: 相關文件如用外文書寫,須提交由翻譯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相關文件如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提交授權書。 上述文件如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為復印件的,應加蓋公章並注明與原件一致。 具體請來電咨詢。
13、我公司的法人代表變更了,要辦新的工商營業執照,需要哪些相關資料? 答:法定代表人變更 (1)原任或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2)營業執照正副本、 IC 卡(電子營業執照); (3)董事會決議; (4)法定代表人任免職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14、如何確定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上海辦事處)的所在區縣? 答:註冊地址在哪個區的,就到所在區工商分局辦理。
15、我公司是上海註冊的外商獨資企業,準備在上海地區下設幾個門店用於主業銷售地點,請問這幾個門店必須作為外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嗎?有無其他方式? 答:只能以分支機構形式設立。
16、外高橋外資公司已經在長寧區有一個辦事處,還可以在別的區再申請設立辦事處嗎? 答:可以。
17、外商獨資企業申請分支機構需要董事會決議嗎? 答:需要。
18、外國公司駐上海辦事處的首席代表能否兼任該公司在中國其他獨資企業的經理? 答:可以。
19、注銷代表處一定要在市工商局嗎? 答:代表處的登記均在市工商局辦理。
10、關於外商獨資企業董事會成員的人數? 答:3-13人。
21、外國人可不可以在上海成立合伙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 答: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是針對國內自然人而言的,外國人隻能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22、我是一家國外的設計公司,想在上海租間辦公室,再招聘2-3個本地的設計師,開展設計業務。現在有幾個疑問想咨詢一下:(1)如果是設立上海辦事處,那能不能招聘設計師開展業務?另外哪裡找得到符合“涉外寫字樓”條件的寫字樓名單? (2)如果設立外商獨資的設計公司,註冊資金要求是多少?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和哪些審批程序?是不是也要求在“涉外寫字樓”辦公?如果是外商個人購買的商住兩用房能否用來登記註冊和辦公? 答:1、辦事處不能從事設計業務,涉外辦公樓都有外經貿委發的批復,可以要求大樓物業提供。 2、不能設立外商獨資的建築設計公司,可以設立中外合資的,經審批部門批準後,向工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註冊資金的要求按照資質不同而不同,具體可以咨詢建委。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設立在用途為辦公的房屋,不一定要在涉外辦公樓。
23、東京大學已經在北京設立了代表處。那國外大學可否在上海設立代表處,有哪些具體要求或法規可供參考? 答:外國大學設立代表處,不屬於工商登記範圍,請咨詢教育部門。
24、(1)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要求的最低註冊資本金是多少?對投資方有何要求? (2)外商投資性公司對外投資比例是否受限制?是否不能超過淨資產的50%? (3)上述兩項規定是否適用於全國範圍? 答:1、3000萬美元,投資方的要求請咨詢審批部門。 2、可以超過50%。 3、上海市是此做法,其他地方請咨詢當地有關部門。
25、1)我們是中外合資生產型企業,中方是屬於國有企業,現想變更為獨資貿易型企業,中方股份轉讓給外方。這樣操作的話是怎麼個流程?需要什麼資料?時間是多少?2)如果我們原來的公司不變更,在外高橋註冊一家獨資貿易型公司,需要什麼資料?最低的投資額是多少?有什麼優惠條件?是否可以作為外商參於國際項目(免稅項目)的投標,即和國內的進出口公司簽美金合同?國內普通貿易的經營權如何?3)這兩個方案哪個好點? 答:1)這屬於“外資股權並購內資”,由於原中方企業是國有企業,對並購前對“資產評估”的要求非常嚴格。所需文件中最主要的是:資產評估報告、股權轉讓協議、員工安置計劃等。所有文件準備完畢後的審批時間為:2個月內,後2個月內作“各項登記的變更”。 2)保稅區內企業最低註冊資本50萬(大於USD12.5萬,可以直接申請增票),公司設立後可以簽美金合同,保稅區內普通貿易公司不可做內貿(但有變通在做的)。綜合建議:設立公司會快一點。
26、(1)、外國公司在上海設立代表處的程序是怎樣的?是否還需要到外經貿委批準成立?(2)、設立外國企業代表處,必須委托具有企業登記代理資質的公司代理申辦?可否自行申辦? (3)、代表處需要繳納"消費稅和其它附加稅"共9.8%。母公司為生產型企業的可申請"消費稅"暫免,除此之外的企業就沒有資格申請免稅?請問申請"消費稅"暫免的程序是怎樣的? 答:1)準備好相應的文件後,到市工商局直接申報,無須外經貿委審批。2)是的,必須委托代理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非生產制造型企業不可申請免稅,申請免稅前,代表處先運行一段時間,然後填寫很多表格,然後向稅務局的稅務專管員提出申請,再由稅務局各級審批。
27、我們是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想問一下,註冊資本為多少時,有三部車的牌照額度? 答:USD100至500萬,4個牌照。
28、外商獨資諮詢服務公司的註冊資金現在是多少? 答:2006年前,規定設立外資諮詢服務公司USD14萬美金。現在每個區的外資委主要按照“註冊資本和投資規模相適應”的尺度來審批項目,“外商投資”的“國民待遇”將逐步執行。一般而言,現正大部分城市要去諮詢服務型外資獨資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10万元。
29、英國一家公司(沒有在華註冊)采購國內的機械產品配件,國內供貨商為出口方(但沒有出口經營權),我是英國公司的采購協調,想問:1)如果英國的公司在中國註冊,並且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大概需要多少註冊資本?註冊成什麼性質的公司比較經濟?審批進出口經營權大概要多少時間? 2)如果是我們的供貨商自己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審批,需要具備什麼條件?需要多少時間? 答:(1)設立一個“貿易公司”,註冊資本通常要根據“經營規模”確定,我們通常把客戶的註冊資本擬定到USD20萬以上,但對有些產品是不夠的。申請貿易公司,現在隻要2個月內就可以獲得營業執照。再2個月後獲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就可以“自營進出口”。 (2)供貨客戶是內資的生產性企業,如果“經營範圍”中包含“進出口”,隻要去做“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就可以做進出口;如果沒有“進出口”的經營範圍,請先確認註冊資本達到RMB100萬,然後去增加“進出口”經營範圍。
30、我們日本公司打算在上海設立一外商獨資分公司。請問,獨資的企業所得稅率是多少?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是不是跟一般公司一樣呢? 回答:自2008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各類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皆為15%;個人所得稅全國統一。
31、我們是美國公司,擬在上海辦獨資餐廳(先一間,將來可增) 問題是1)是否須先建立餐飲公司?最低註冊資金是 USD 140,000? 2)可否先找餐廳地點,後用餐廳地址作為公司地址申請公司?3)在未設公司之前能租到餐廳地點嗎? 4)若我們先在浦東設公司及辦公地點,後再用公司名義在浦西找餐館地點,會有問題嗎?還能享受15% 的浦東企業所得稅嗎?能用商住兩用公寓作為 辦公地點申請公司嗎? 答:(1)對。(2)對。(3)先進行“新公司名稱核準”,《名稱核準單》拿到後,可以以新公司名義租借餐廳地點。(4)先在浦東設立“餐飲管理公司”(經營範圍中包含“餐飲”和“餐飲管理”),然後在浦西設立餐廳(以設立分店的形式),浦西餐廳的“營業稅”交在浦西,企業所得稅等由浦東母公司交納(享受15%)。(5)請確認“辦公地點”的房產證的“用途欄”注明項中含“辦公”。
32、如果隻是做轉口貿易,由於我們在9港已經有貿易公司可以收和付外彙,那麼我們可不可以不用在外高橋保稅區註冊貿易公司而只是設立代表處就可以做轉口貿易呢? 答:代表處是不能做經營的,只能起到聯絡作用。
33、我想在外高橋保稅區註冊一家外資國際貿易公司:從南韓進口機械零件,貨運到上海保稅區後,換上包裝和標簽,然後出口到歐洲國家。請問這比在非保稅區註冊是否更合理些?操作上是否可行? 答:轉口貿易,就是要註冊在“保稅區”內,享受雙向免稅。註冊保稅區內純貿易公司(含商業性簡單加工)即可,會比較快註冊。
34、上海市政府對於外商建立辦事處有這樣的規定嗎?辦事處申請時,外商不能直接向審批部門遞交申請而需要委托一個當地有代理權的代理機構辦理申請工作嗎?辦事處不能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還要收營業稅和收入稅嗎?如何辦理? 答:根據上海市工商局2004年6月30日發布的《關於部分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行直接登記的通知》第1條:2004 年7月1日起 ,外國(地區)企業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應當委托具有登記代理資格的公司代為辦理有關登記手續。“代表處”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代表處”對在中國的消費交納“消費稅”。按照中國法律,代表處的雇員也應對自己的個人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35、在外高橋保稅區註冊新的外資企業,和不在保稅區註冊外資企業,有什麼區別? 答:保稅區內貿易企業側重“保稅區”,是“轉口貿易\加工貿易\倉儲貿易”的絕佳之地,通過一定的方式也可以實現國際貿易。非保稅區貿易企業側重“國內貿易(批發\零售\代理商制\特許經營等),國際進出口貿易等”。目前,保稅區內現有“貿易企業”,可以通過“增加商業經營範圍”的方式,達到兼備“非保稅區貿易企業的功能”。
36、我想辦一家港資貿易公司,想問一下,港資公司在上海有什麼優惠政策,在哪裡可以查得到? 答:9港投資者在中國大陸設立“外資企業”,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相關政策。另外,根據2003年6月國家出臺的《內地與9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繫的安排》(簡稱CEPA)中的描述,作為9港對內地投資的政策依據。
37、我想請問一下,能在浦東張江園區內通過租用其他公司的辦公場所開設辦公地嗎?另外有沒有規定說,從境外母公司打入上海代表處的資金,如果是外幣的話不能結彙成人民幣在境內使用嗎?如果境外的母公司不屬於生產型的企業,但在上海有其關聯企業是生產型企業,能申請消費稅暫免嗎? 答:(1)通常不可以租用其它公司空餘的辦公場地。當那個公司確實面積很大(前提:是涉外樓,且該公司非外資公司),有一間獨立的磚牆分隔的房屋,而且“原租房合同”約定該房屋可以轉租。這樣可以向工商局提出申請。(2)如果代表處只有一個人民幣帳戶,海外資金彙入後將自動結彙成人民幣。(3)此種情況消費稅不能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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