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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常駐中國代表機構(代表處)首席代表個人所得稅稅負簡介

外國公司常駐中國代表機構(代表處)首席代表個人所得稅稅負簡介


一、專職首席代表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按當月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方法:
應交個人所得稅=(當月工資薪金總額-4800)X稅率 –速度扣除數

如果首席代表取得的工資爲外幣的,應按照上月最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當月工資薪金總額。

當代表處注銷時,首先要對首席代表的個人所得稅進行清理。當稅務局懷疑首席代表的收入情况後,可能通過政府部門向國外聯繫 取得首席代表的收入證明文件,如首席代表在國外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照等。

二、兼職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分別在中國境內和境外企業、機構兼任職務,應就其取得的工資薪金總額,按其實際在中國境內的工作期間確定納稅,即按在中國居留的天數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時間計算:每月按在中國居留天數申報及繳納個人所和稅
在中國居留天數計算應從其入境之日起計算,其離境之日不算在內
當日入境、離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內外,按半天計算在中國居留的天數

納稅時間計算依據:護照、回鄉證、臺胞證等相關證件記錄的出入境記錄

計算方法:
應交個人所得稅=《 (當月工資薪金總額-4800)X稅率 –速度扣除數 》X當月實際在華天數 / 當月天數

如果首席代表取得的工資爲外幣的,應按照上月最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當月工資薪金總額。

一般情况下,兼職首席代表在代表處不取得工資,而是從代表處總部取得工資,稅務局在核實首席代表個人所得稅時,會要求代表處總部出具首席代表收入證明。首席代表收入證明會包含如下內容:
任職期間、 在中國境內及中國境內的職務、每月境內外總收入及資金明細、個人所得稅由誰負擔、境內企業發放工資及境內企業 發放工資金額

當代表處注銷時,首先要對首席代表的個人所得稅進行清理。當稅務局懷疑首席代表的收入情况後,可能通過政府部門向國外聯繫取得首席代表的收入證明文件,如首席代表在國外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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