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增值稅直接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程序
一、適用範圍
(一)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達到或超過180萬元的。
(二)已開業的小規模企業,其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在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三)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無論年應稅銷售額是否超過180萬元,一律認定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幷按一般納稅人徵稅。
(四)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均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
(五)注册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確認符合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爲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六)對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中只從事貨物出口貿易,不需要使用專用發票的企業,可給予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七)持有鹽業批發許可證幷從事鹽業批發的商業企業,可認定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八)金融機構一般納稅人認定規定: 凡有黃金配售業務的各級人民銀行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幷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
凡有白銀配售業務的各級人民銀行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幷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
金融機構從事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二、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及內容
(1)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名稱、納稅人基本情况(企業名稱、稅務登記號、經營範圍、經營地址、注册地址、經營人員數量、財務人員數量、設置帳簿種類、注册資金、開戶銀行及賬號、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辦理日期、開業日期等)、申請理由(預計年度達到的應稅銷售額或已實現的應稅銷售額、財務核算是否健全)、申請時間、法人代表簽章、納稅人公章;
(2)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會計人員的居民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會計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和照片,如法人代表爲外地的,應注明法人代表在漢住址及聯繫電話;
(5)注册資本驗資證明複印件;
(6)企業章程複印件;
(7)房屋房産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複印件;
(8)從業人員50人以上的人員名單、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鑒定登記表、繳納社會保險和繳納失業保險的相關證明;(大型商貿企業適用)
(9)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申報表複印件;(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適用)
(10)企業財務報表(資産負債表、損益表)複印件;
(11)《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外貿企業提供);
(12)《成品油經營許可證明》(加油站提供);
(13)《鹽業批發許可證明》(鹽業企業提供);
(14)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證明材料(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適用);
(1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納稅人提供的複印件應注明"此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幷加蓋企業公章爲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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