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變更認定
一、適用範圍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跨區轉移的,憑轉出區(分)局原審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表》複印件,到遷入區(分)局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變更認定手續。
(2)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在限期內原則上不辦理跨區轉移變更手續。
對跨市轉入的,按新開業戶政策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二、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及內容
(1)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複印件、《稅源戶轉移單》、《稅務清結表》;
(2)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
(3)驗資證明(注册資金、投資人發生變更的)或投資人轉讓協議;
(4)企業章程修正案或股東會變更决定書(法人代表、投資人、注册資金、經營期限、經營範圍等發生變更的);
(5)房屋房産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6)用於生産的機器設備的相關證明,生産人員的相關證明(經營範圍發生變更的);
(7)開戶銀行及帳號證明、開戶印鑒(開戶銀行及帳號發生變更的);
(8)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新舊法人涉稅責、權移交書(複印件);
(9)投資人、財務人員的居民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及財務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
(10)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與變更事項有關聯的、對生産經營有影響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三、一般納稅人跨區轉移的辦理時限
(1)跨區轉出的辦理時限 第1步:通知擬轉出的一般納稅人先到轉入區(分)局辦理稅務登記和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第2步:通知該納稅人將取得的現稅務登記號的增值稅進項發票全部認證;
第3步:通知該納稅人於次月1日上午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抄報稅手續,繳銷未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4步:通知技術服務單位協助下卡。
(2)跨區轉入的辦理時限 第1步:根據擬轉入納稅人原轉出區(分)局一般納稅人資格,辦理稅務登記和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將一般納稅人認定和開通防僞稅控系統起始日期確定爲次月1日;
第2步:通知該納稅人於次月1日內辦理防僞稅控系統發行手續;
第3步:通知技術服務單位協助安裝金穗卡。
第4步:告知該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發票必須全部使用新的稅務登記號方可認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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