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條件
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均可申請認定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年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出口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下規定標準: ① 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 ② 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 2、會計核算健全、年應稅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 3、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且實行統一核算,如總機構已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分類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分爲臨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和正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應提供的證件和資料
納稅人辦理臨時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應向所在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受理待批文書窗口提出申請,幷提供以下資料: (1) 書面申請報告; (2) 企業成立的合同章程、房産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3) 證明納稅人可以達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資料,如已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4) 法定代表人、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及會計人員資格證書; (5) 購買發票人的像片一張; (6)《臨時(正式)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7)《金稅工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基本信息表》; (8)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納稅人辦理正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除報送上述有關資料外,還須提供年度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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