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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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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深圳營業機構的種類

中國深圳營業機構的種類


在深圳商營必須設立營業機構,領取營業執照。

深圳營業機構的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作企業
外資企業
三來一補企業
合夥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
公司、企業的分支機構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個體工商戶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産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
其全部資本分爲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産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五人以上爲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中外合資企業
是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在合營企業的注册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營企業的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營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


中外合作企業
是外國的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它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作企業)。合作企業包括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爲有限責任公司。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爲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産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外資企業
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經批准也可以爲其它責任形式。外資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外資企業爲其它責任形式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適用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及在國外居住的中國公民在大陸設立的企業參照辦理。


三來一補企業
三來一補是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及補償貿易的統稱。所謂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是指由外商提供原料、技術、設備,由中國大陸企業按照外商要求的規格、質量和款式,進行加工、裝配成産品交給外商,幷收取加工勞務費的合作方式。目前實際操作中,通常外商與中方村鎮經濟發展公司訂立加工裝配業務合同,幷辦理加工裝配工廠的設立登記,由中方委派廠長、財務或關務,外商出資金、設備、技術及來料、來樣、來件幷組織生産加工,出口後按月根據企業規模或外匯工繳費的一定比例向村鎮經濟發展公司上繳統籌及相關的管理費。


合夥企業
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幷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應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幷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合夥企業在其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


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産爲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産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外商獨資企業不適用于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


公司、企業的分支機構
公司、企業可以設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母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依照外國法律在中國境外登記成立的外國公司依法可以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外國公司屬於外國法人,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具有中國法人資格。外國公司對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進行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是依照外國法律在中國境外登記成立的外國貿易商、製造廠商、貨運代理商、承包商、諮詢公司、廣告公司、投資公司、金融機構和其它經濟貿易組織(以下簡稱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可以在中國境內從事非直接經營性活動,代表該企業進行其經營範圍內的業務聯絡、産品介紹、市場調研、技術交流等業務活動。但不得從事直接經營活動。外國企業對其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一切業務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個體工商戶
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它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依法經核准登記後爲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經營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它行業。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人經營的,以個人全部財産承擔民事責任;家庭經營的,以家庭全部財産承擔民事責任。


設立登記


在深圳市設立營業機構,必須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分局申領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乃合法營業、開立銀行帳號及辦理稅務登記的主要憑證。設立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還應先經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相關部門審批,領取批准證書。經營範圍中有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應依法報經審批機關批准。


設立營業機構的主要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投資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五人以上爲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組爲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合夥企業應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幷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其中生産性公司的注册資金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批發業務爲主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册資金不得少于50萬元,以零售業務爲主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册資金不得少于30萬元,諮詢服務性公司的注册資金不得少于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資金不得少于1000萬,其它政府對企業注册資金數額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合夥企業的注册資本必須經深圳市的會計師事務所注册會計師出具驗資報告。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産經營場所(自有或租賃)。
如客戶需要,本會計師事務所可提供驗資服務,出具驗資報告;可代客戶處理在深圳、香港或海外成立公司的所有相關事宜;亦可安排提供公司代理人擔任董事或秘書。


出資方式


投資者可以用貨幣出資(外國投資者須以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産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以工業産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册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組織機構


根據公司、企業性質不同,分別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理等經營管理機構。


財務會計


公司、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帳簿,進行會計核算,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幷依法經中國注册會計師審查驗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清算會計報表,連同中國的注册會計師出具的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稅務機關,幷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生産、經營規模小又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專業機構代爲建賬和辦理賬務。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除法定的會計帳册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册。對公司資産,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破産、解散和清算


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産的,應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産清算。


當公司股東會决議解散,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届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現時,因公司合幷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時,公司可以解散幷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當公司財産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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