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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稅率

                                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稅率


新加坡稅務居民或非稅務居民


稅務居民和非稅務居民適用不同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在任何一個課稅年度(稅務年度或評稅年度),您會被認定為稅務居民,如果您滿足一下條件:


         新加坡公民;或


         新加坡永久居民(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 (SPR),如果您在新加坡建立永久居所;或


         在對上一個評稅年度裡,在新加坡居住滿183天的外國人(公司董事除外)


如果您不符合以上任何一條,那麼就新加坡稅務而言,您就是屬於非稅務居民。



稅務居民個人所得稅稅率


2007年度起:


應課稅收入


(新加坡幣/元)


稅率(%


應納稅額($


First $20,000


其後$10,000


0
3.50


0
350


30,000
其後10,000


-
5.50


350
550


40,000
其後40,000


-
8.50


900
3 400


80,000
其後80,000


-
14


4 300
11 200


160,000
其後160,000


-
17


15 500
27 200


$320,000
多於 320,000


-
20


42 700


20082009年度,每個新加坡人都可以得到其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的退稅,但以新加坡幣2000元為限。



非稅務居民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受雇所得
您需要就您的受雇所得以15%的稅率 或者居民個人所得稅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以最高者為准。


董事袍金(董事費),顧問服務費及其它收入
您需就您所收到的董事袍金(董事費)、顧問服務費及其它收入以20%的稅率向新加坡稅務局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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