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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制度問答

住房公積金12月20日起繳存單位及職工個人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上年度月均工資的5% 

深圳晚報記者丁蕩新報導備受廣大市民關注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將從12月20日起施行,屆時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可以開始繳存。昨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召開新聞通氣會,就市民關心的多個熱點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解釋。

  1關於繳存主體: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暫行辦法》指出,在繳存主體方面,“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戶籍和非戶籍在職職工繳存。§
  在權屬方面,“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民辦非企業單位主要指幼稚園、醫院等。

   2 關於繳存辦法:一人只能設立一個帳戶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辦法,《暫行辦法》指出,“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本辦法實施前已設立的單位應當在公積金中心規定的期限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且,“每個職工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

   3關於繳存基數: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資
   按照《暫行辦法》,“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暫行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職工工資的構成,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4 關於繳存比例: 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
  《暫行辦法》規定,“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20%。§
  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確定。同一單位只能確定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每年可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一次。
  《暫行辦法》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應當相同。

   5關於繳存基本要求: 應當按時、逐月、足額繳存
   根據《暫行辦法》,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按時、逐月、足額繳存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應當指定專辦員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

   6關於利息及個人所得稅:存入帳戶起開始計息
  《暫行辦法》還指出,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利率計息。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其在國家規定限額內的部分,在職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的執行年度為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結息日為每年的6月30日。

   7關於用途:可用于購房、租房、還息
    公積金中心有關負責人說,住房公積金有多種用途,例如: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同時,也可以用它來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按本市規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職工在退休時,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者戶籍遷出本市,或者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定居等情況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或者相關權利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專戶,由公積金中心代管。

   8 關於貸款: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照《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重點支持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而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具備多種條件,包括:申請貸款當月之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首付購(建)房款不低於規定比例;按規定提供貸款擔保;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職工及其配偶均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等。

   9關於補繳:單位可為職工補繳約19個月住房公積金
  《暫行辦法》規定,自市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107號)實施之日起至本辦法實施之日止,單位可以為其職工繳存此期間應當由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可以不繳存此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據瞭解,107號文內的實施之日是指2009年5月22日,即單位可以為職工繳存約19個月由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熱點問題
  1.記者:什麼樣的職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積金?退休職工是否享受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在職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被有關主管部門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在崗從業人員。符合在職職工標準的,都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
  退休職工已經不屬於在職職工,不屬於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繳存主體。

   2.記者: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何仍定為5%,是否會進行調整?
  公積金中心:《暫行辦法》中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下限擬定最低繳存比例,主要是考慮在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全面推行初期給單位一個逐步認識、適應和消化的過程,按照該繳存比例確定下限,有利於擴大繳存覆蓋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此外,公積金中心可在實踐一段時間後結合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研究是否調高繳存比例。

   3.記者:一個單位是否可以選擇多個比例繳交?
  公積金中心:不可以,一個單位僅能確定一個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已經體現不同職工收入的差異,若繳存比例多樣化,在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中有可能產生嚴重的兩極分化,不利於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的相對公平。

   4.記者:企業如何界定暫行辦法中提到的工資?
  公積金中心:按統計部門規定的職工工資範圍確定,企業工資主要有以下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工資。

   5.記者:繳存基數是否單位自己確定就可以了,如果和員工本人認為的不一致怎麼辦?公積金中心對某個具體單位某位元員工的繳存基數如何核定?
  公積金中心:
 (1)繳存基數由單位根據職工本人的工資確定。如果單位與職工在繳存基數上出現分歧,單位有責任與職工協商解決。公積金中心根據繳存基數的上下限規定規範單位申報的職工個人繳存基數。
  (2)職工有權督促單位履行下列義務(《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註銷登記;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按時、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職工應當對單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況進行監督。
  單位應當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並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
  (3)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記者:戶籍不在本市,社保與醫保均不在本地,不在本地購房,但是本地企業的正式員工,是否用繳交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中心:單位應當為其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受戶籍限制。

   7.記者:員工自願放棄繳交住房公積金,可否不繳?
  公積金中心:不可以,員工必須繳存公積金。繳存公積金是國家法規規定的必須履行的義務。

   8.記者:深圳的住房公積金和全國其他城市是否可以相容?在廣州交住房公積金,能否在深圳貸款買房?
  公積金中心:在國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調入深圳工作且在深圳繳存住房公積金,可將其在其他城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至在深圳開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職工在深圳繳存住房公積金後離開深圳市的,如符合銷戶提取的條件,可以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政策正在擬訂,以屆時公佈的貸款具體政策為准。

   9.記者:若單位不為非深戶職工繳存公積金,承擔的法律風險是多少?
    公積金中心: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0.記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多久後,才能申請貸款?
    公積金中心:從各地實際來看,一般是住房公積金按時連續足額繳存半年到一年以上方可申請貸款。

  11. 什麼樣的員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積金?退休員工是否享受住房公積金?
   答: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在職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被有關主管部門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在崗從業人員。符合在職職工標準的,都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退休員工已經不屬於在職職工,不屬於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繳存主體。

   12.企業如何界定暫行辦法中提到的工資?
    答:按統計部門規定的職工工資範圍確定,企業工資主要有以下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工資。

  13. 戶籍不在本市,社保與醫保均不在本地,不在本地購房,但是本地企業的正式員工,是否用繳交住房公積金?
    答:單位應當為其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受戶籍限制。

   14.員工自願放棄繳交住房公積金,可否不繳?
    答:不可以,員工必須繳存公積金。繳存公積金是國家法規規定的必須履行的義務。

  15.住房公積金繳存多久後,才能申請貸款?
  答:從各地實際來看,一般是住房公積金按時連續足額繳存半年到一年以上方可申請貸款。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政策正在擬訂,以2011年上半年發佈的貸款實施政策規定的期限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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