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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註銷香港公司申請恢復註冊常見問題

已註銷香港公司申請恢復註冊常見問題

1、我的公司已撤銷註冊,但公司的銀行帳戶尚有存款,我怎樣才可取回這些款項?
答: 你可考慮根據《公司條例》第291AB(2)條,向高等法院申請頒令恢復公司的註冊。就此你應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2、已撤銷註冊的公司如何恢復註冊?
答:你可依據《公司條例》第291AB(2)條,向高等法院申請恢復公司的註冊。有關申請手續請徵詢致電本公司查詢。


3、恢復已撤銷註冊公司的註冊需時多久?
答:公司一俟取得法院命令及如所遞交文件妥當的話,一般需時約兩個月恢復已撤銷註冊公司的註冊。


4、我的公司已撤銷註冊,名稱現為另一家公司使用,我可否恢復公司的註冊?
答:可以,但公司恢復註冊後須更改名稱。


5、我發現尚欠本人款項的公司已撤銷註冊/剔除註冊和解散,應怎麼辦?
答:受屈人士(例如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頒令恢復公司的註冊,或將公司名稱恢復列入登記冊。你應就申請手續徵詢法律意見。


6、根據《公司條例》第290A條被剔除註冊的公司如何恢復名列登記冊?
答:已解散公司的成員可根據《公司條例》第290A(6)條,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將公司恢復名列登記冊。申請可以信件形式提出,說明為何需要恢復名列登記冊,以及公司未有提交周年申報表,以致根據《公司條例》第290A條被剔除註冊的原因。

7、根據《公司條例》第291條被剔除註冊的公司如何恢復名列登記冊?
答:你可依據《公司條例》第291(7)條,向高等法院申請將公司的名稱恢復列入登記冊。詳細申請手續請致電本公司查詢!


關於辦理申請已註銷香港公司的恢復註冊費用,請點擊下述網頁查閱:


已撤銷註冊的香港公司恢復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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