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關入境須知
對於您帶入新加坡的資金數額沒有限制。但是,海關/移民局可能詢問您帶入資金的用途。爲了確保順利報關,建議您向新加坡移民局和海關值班的人員報關。
需要海關服務或爲其貨物支付關稅和/或商品服務稅(GST)的游客可直接在檢查站的“關稅處”辦理。
一、應稅商品
通常,新加坡有 4 類應稅商品。
- 酒精飲料,包括烈酒、葡萄酒、啤酒、淡色啤酒和烈性啤酒;
- 烟草,包括香烟和雪茄;
- 汽油;
- 汽車和摩托車/小型摩托車。
二、有用聯繫信息
動物、肉類和海産品監管分局 食品獸醫管理署 農産食品和獸醫局 5 Maxwell Road #02-00 Tower Block MND Complex Singapore 069110 電話:+65 6227 0670 傳真:+65 6227 6305 網址:www.av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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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福祉與管理中心 動植物健康檢疫處 農産食品和獸醫局 75 Pasir Panjang Road Singapore 118507 電話:+65 1800 476 1600 / +65 6471 9987 傳真:+65 6472 6157 電子郵件:ava_cawc@ava.gov.sg 網址:www.av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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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movers(S)有限公司 No. 4 Pasir Ris Farmway II Singapore 519318 電話:+65 6581 3688 傳真:+65 6581 3735 電子郵件:lee@petmovers.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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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産食品和獸醫局 5 Maxwell Road #03-00 Tower Block MND Complex Singapore 069110 電話:+65 6227 0670 傳真:+65 6220 6068 網址:www.av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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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及出版署 45 Maxwell Road #07-11/12 URA Centre East Wing Singapore 069118 電話:+65 6227 0670 傳真:+65 6221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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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關 新加坡海關總署署長 #10-01, 55 Newton Road Revenue House Singapore 307987 電話:+65 63552000 傳真:+65 6250 8663 電子郵件:customs_feedback@customs.gov.sg 網址:http://www.customs.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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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海關 1 號客運大樓關稅處 電話:+65 6545 8784 2 號客運大樓關稅處 電話:+65 6545 7159 電子郵件:customs_airports@customs.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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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 8 Temasek Boulevard, #14-00 Suntec Tower Three Singapore 038988 電話:+65 6211 0888 傳真:+65 6538 0402 電子郵件:info@ida.gov.sg 網址:www.id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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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局 武器炸藥分局 Block J, 3 Ladyhill Road Singapore 258672 電話:+65 6838 1764/5 傳真:+65 6734 0531 網址:www.spinet.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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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科學局 11 Outram Road Singapore 169078 電話:+65 1800 - 22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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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與質量監督處 藥品管理中心 衛生科學局 No. 2 Jalan Bukit Merah, Singapore 169547 傳真:+65 63255594,電話:+65 63255650 電子郵件:hsa_info@hs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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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寵物
新加坡有關於寵物進口相關法律。除了瀕危物種之外,還禁止進口某些種類的狗。允許您携帶的寵物種類取决於旅行座位類型。在將寵物帶入新加坡之前,建議您考慮到寵物年齡和健康狀况以及旅行强度和氣候變化情况。特別是當寵物需要進行隔離檢疫時。
四、藥品
“藥品管理中心”(Centre for Drug Administration)和“衛生科學局”(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 HSA)制定了游客將供個人使用的藥品帶入新加坡的指導原則。如果您需要帶入的藥品不含有任何管制成分,無需事先申請管理部門批准,您便可帶入最多 3 個月用量的藥品。
因爲對管制成份清單不時進行修訂,因此建議您在每次出行之前核查清單,這樣在抵達新加坡時不會遇到任何麻煩。
五、車輛
如果您帶入車輛,則需要支付關稅(汽車爲海關估值的 31%,摩托車爲 12%)。此外,您還需要支付與進口汽車有關的汽車成本、保險和運輸成本價格總值 4% 的“商品服務稅”以及應付關稅。
在任何車輛上路使用之前,需要在新加坡路運局(LTA)車輛與運輸執照(VTL)處進行登記。車輛必須符合 LTA 的登記、安全及排放標準方可在新加坡登記使用。
六、違禁品和管制商品
試圖將任何下列物品帶入新加坡屬於違法行爲:
- 口香糖(除非牙醫治療用或尼古丁口香糖)
- 咀嚼烟草和烟草仿製品
- 管制藥品和精神藥物
- 野生瀕危物種及其副産品
- 鞭炮
- 淫穢文章、出版物、錄像帶/光盤和軟件
- 受版權保護的出版物、錄像帶、視頻光盤、光盤、唱片或磁帶的複製品
- 煽動性、叛國性材料
諸如動物、電信設備和藥品等類的特定商品爲管制商品,僅可在獲得相關管理部門批准或授權後方可帶入新加坡。
七、商品服務稅(GST )退稅
如果您遷居新加坡,則可對您使用的家庭用品和隨身物品(不包括酒精飲料、烟草産品和汽車)進行 GST 退稅,但需要符合如下條件:
- 您(申請者)使海關確信,您遷居新加坡
- 您(申請者)使海關確信,您是進口用品和物品的所有人
- 您(申請者)使海關確信,這些用品及物品是您的個人財産,幷且使用時間不少於 3 個月
- 您(申請者)使海關確信,這些用品及物品通過空運/海運進口。GST 退稅不適用于通過陸運進口的貨物
- 這些用品及物品在您先期抵達新加坡後 6 個月之內進口。
- 您承諾在進口這些用品及物品進口日後 3 月內不會弃置這些用品及物品
- 不允許多次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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