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新設北京公司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的,如股東均為自然人,應當委託誰來辦理申請手續?
A:新設北京公司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的,如股東均為自然人,應當委託股東之一或有資質的登記註冊代理機構辦理申請手續。
2. Q:北京公司的名稱核准通知書由誰領取?
A:北京公司的名稱核准通知書的領取人應為《企業名稱預先(變更)核准申請表》中記載的委託人,如領取人發生變化的,應當由公司或全體股東重新出具委託意見。
3. Q:北京公司的名稱有效期是多長時間?到期屆滿可否申請名稱延期?
A:北京公司的名稱有效期為自名稱核准之日起6個月,請關注屆滿日期,可在屆滿日期前向名稱核准機關申請一次名稱延期。
4. Q:北京公司名稱有哪些情況會不予核准? A: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型大小相同,有投資關係的除外;
2、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與註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5. Q:北京公司的名稱可以翻譯成外文嗎?
A:北京公司的名稱可以譯成外文使用,由公司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