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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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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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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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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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確認委託啓源辦理以法院命令方式恢復公司,啓源開具服務費用賬單予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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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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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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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以電郵方式向啓源提供辦理恢復公司註冊所需材料(第五節所列)。同時,客戶安排支付啓源之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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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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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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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進行公司查冊,計算及與客戶確認需要繳納的逾期費用及罰款(周年申報表及商業登記費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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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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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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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發出逾期登記費及罰款(第3點所列)之賬單予客戶安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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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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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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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編制以法院命令方式恢復公司註冊的各項相關文件,然後發送給客戶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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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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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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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與客戶商議安排公司董事到香港律師樓簽署部分申請文件。如果董事不能親自到香港,則需要簽署授權書(需公證)授權本所代為簽署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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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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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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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簽署文件,後來安排快遞文件到啓源香港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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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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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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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合作之律師事務所提交申請書、宣誓書及命令草稿提交予香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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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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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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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會發出信件給公司註冊處,確認公司註冊處處長是否反對公司恢復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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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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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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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處發出信件給申請人或授權代理人,要求申請人提交自公司撤銷註冊之日起至申請時所有按《公司條例》之要求需要提交但未提交之周年申報表以及繳納相關之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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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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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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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提交周年申報表及繳納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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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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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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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報文件及相關之登記費及罰款後,並確認沒有任何其他未提交之申報表及應收費用後,公司註冊處處長就會向法院發出不反對恢復註冊之確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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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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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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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滿意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文件,法院就會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出確認恢復註冊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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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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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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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註冊命令發出後,該命令需刊登於香港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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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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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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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安排更新商業登記證及繳付商業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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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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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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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轉發恢復註冊確認函予客戶。手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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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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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約4-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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