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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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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註冊

1.    Q:在北京,不同類型的投資人(股東),分別提交什麼樣的資格證明文件?
A:1、投資人(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其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的影本;
2、投資人(股東)為內資企業的,提交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影本;
3、投資人(股東)為事業單位的,提交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影本;
4、投資人(股東)為社會團體的,提交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及民政社團管理部門確認的《非黨政機關所辦社會團體證明》;
5、投資人(股東)為工會的,提交區、縣級以上工會同意投資的批准檔。
6、投資人(股東)為境外企業的,提交企業經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經所在國(地區)註冊機關核發的註冊證書;
投資人(股東)為外籍自然人的,提交其經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身份證、護照影本或長期居留證明。其中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應為當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特別行政區護照,臺灣地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應為當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內地公安部門頒發的臺胞證。其中,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境外合夥人還應提交經過公證認證的境外住所證明。
 
2.    Q:北京公司能用住宅作為企業住所嗎?
A:北京公司不能用住宅作為企業住所。
 
3.    Q:在北京選擇企業住所,一些特殊情形的住所,應注意哪些問題?
A:1、房產證記載用途如果為“工業、教育、醫療衛生、其他(涉外、宗教、監獄)”,可由產權人出具確有配套服務需求的說明。
2、如果房屋的規劃批准材料於2009年10月1日前取得,且房產證記載用途為“交通、倉儲、商業、金融、資訊、科研、文化、娛樂、體育、辦公、綜合”的,可直接辦理登記註冊。
3、如果您選擇的房屋不在上述之列,但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可據要求提交證明檔:
(1)房屋位於農村地區且暫未取得房產證的,可提交《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或《臨時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影本並加蓋單位公章,也可提交鄉鎮政府出具的證明文件。
(2)房屋屬於中央單位的,提交中央各直屬機構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3)房屋屬於國務院各部委的,提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出具的證明文件。
(4)房屋屬於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的,提交企業出具的證明檔。
(5)房屋屬於市級以上各類園區內的,提交園區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6)房屋屬於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利用工業、倉儲等用途的房產從事商業等其他用途的,提交市國資委出具的證明文件。
(7)房屋屬於鐵路系統的,提交北京鐵路局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8)房屋屬於宗教系統的,由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宗教房產《確權通知書》,或提交該宗教團體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檔。
(9)房屋屬於軍隊房產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副本原件。
(10)房屋屬於武警部隊房產的,提交武警部隊後勤部基建營房部核發的《武警部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副本影本。
(11)房屋屬於賓館、飯店(酒店)的,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影本。
(12)註冊在商品交易市場內的,由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出具證明,並提交加蓋該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營業執照影本。
(13)註冊在人防工程或普通地下室的,應提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許可檔或區縣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的備案證明。
(14)申請從事報刊零售亭經營的,應由市郵政管理局在登記申請書中蓋章,並提交市或區縣市政市容委出具的備案證明影本。
(15)住宅樓底層規劃為商業用途的房屋不得從事餐飲服務、歌舞娛樂、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生產加工和製造、經營危險化學品等涉及國家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影響人民身體健康、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從事的其他行業。
 
4.    Q:在北京哪些人員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管職務?
A:被鎖入北京市信用資訊系統“警示資訊”的人員,在鎖入期間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
 
5.    Q:我國有沒有無限責任公司?
A:根據我國新公司法第2條的規定,我國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目前我國沒有無限責任公司,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並且由企業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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