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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公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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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公司的問題

1、Q: BVI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
     A: BVI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認繳不超過50000股的股份並對公司承擔認繳部分的責
任。如果公司需要改成股份有限公司則必須更改公司的章程。


2、Q:註冊BVI公司有什麼優勢
     A:(1) 註冊和解散程式簡單;(2) 實行授權資本制,資本金不需實繳;(3) 無須公開受益人;(4) 股東和董事不需要在公司註冊處備案;(5)無最高和最低資本要求;(6) 法律無強制要求準備會計帳本及審計;(7) 公司帳簿由董事決定保留在世界任何地方;(8) 股東和董事周年大會是否召開由董事決定;(9) 公司是否分紅由董事決定;(10) 無外匯管制;(11) 實行屬地主義稅收政策,源於註冊地境外之收入免稅;(12) 可以派發任何貨幣形式之股票;(13) 自由決定認購記名或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應由當地政府認可制受託人代為持有;(14) 股東和董事在任何國家和地區召開股東和董事會議,並可以委派代理人參加;(15) 股東和董事會議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表決;


3、Q:BVI公司的註冊證書可以重領嗎?
     A:可以重新領取,但是重新申領的證書是核證本,和原本是有區別的。


4、Q:BVI公司能否在香港開具資信證明?
     A:可以,但如果公司沒有按照香港公司條例在香港商業登記署領取商業登記證,而且銀行也沒有信用情況可查,那麼它要在該銀行存入與資信證明同額的保證金。


5、Q:貝里斯公司的董事登記名冊和股東登記名冊是不是必須要在貝里斯的公司註冊處登記?
     A:根據現行的國際商務公司法案,公司必須將董事登記名冊和股東登記名冊的副本或正本存檔在公司的貝里斯的註冊位址,但並不需要在貝里斯的公司註冊處登記。


6、Q: 設立內資公司的董事是臺灣人,需要什麼證件?
     A: 只需提供臺胞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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