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企業名稱中是否可以使用英文或阿拉伯數字?
A: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不得使用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或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範漢字。
2. Q: 請問申請在企業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國際”字樣需符合什麼條件?
A: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下列企業,可以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准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准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3. Q: 請問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國際”字樣需符合什麼條件?
A: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該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語。
4. Q: 請問使用不含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需符合什麼條件?
A: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
(一)國務院批准的;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註冊的;
(三)註冊資本(或註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的;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
5. Q: 請問使用不含行業用語的企業名稱需符合什麼條件?
A: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二)企業註冊資本(或註冊資金)1億元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三)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