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職工因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累計可提取總額如何確定?
A:職工自建自住住房,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自建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職工應提供職工所在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的規劃、房屋管理部門開具的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提取額度由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確定,不包含購買裝修材料的發票金額。
2、Q:職工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積金,累計可提取總額如何確定?
A:職工因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以租房發票金額確定累計可提取總額。
3、Q: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外省或其他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可提取總額如何確定?
A:夫妻雙方有一方在中直、國管及鐵路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另一方的提取額度應由對方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記錄的情況確定;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另一方的提取額度應由對方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或者相關證明材料確定。
4、Q:累計提取金額已達到可提取限額後,職工是否還可再次提取?
A:職工累計提取金額已達到可提取限額後,不可因同一原因再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可依據其他提取原因再次辦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
5、Q:夫妻雙方離婚後如何分割公積金?
A:夫妻雙方離婚後,其住房公積金需依據法院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和《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協議離婚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進行分割。
6、Q: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指什麼?
A: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符合規定的提取條件時,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的
7、Q: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的條件有哪些?
A: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儲蓄餘額: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 支付房租的;
4. 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 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 離婚後原夫妻雙方分割住房公積金的;
7. 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專案業主負擔部分改造資金的;
8.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8、Q: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條件是什麼?
A: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 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 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7. 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8.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9. 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 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 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3. 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9、Q:什麼是個人銀行結算帳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A:個人銀行結算帳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將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結算帳戶的提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