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研發費用所得稅前加計扣除如何規定?
A:研究開發費,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2、Q: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在所得稅前有加計扣除嗎?
A: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3、Q:納稅人將委託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按京國稅計(1995)133號文件中代扣代繳憑證上注明的已納消費稅額在當期應納消費稅額中能否扣除?
A:准予扣除。
4、Q:納稅人將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以及直接銷售的能否扣除?
A:無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扣除已納消費稅。
5、Q:當期准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計算公式為?
A:1. 當期准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庫存應稅消費品的加權平均單價×當期生產領用外購應稅消費品的數量
2. 庫存應稅消費品
(初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本月購進的應稅消費品買價的加權平均單價)/(除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的數量+本月購進的應稅消費的數量)
6、Q:納稅人購進稅控收銀機,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抵扣稅額是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取得普通發票的,按照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可抵免稅額計算公式?
A:可抵免稅額=價款/(1+17%)*17%
7、Q:納稅人進行增值稅申報時,當期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為抵免部分是否可在下期抵免?
A:可以下期進行抵免。
8、Q:企業向自然人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能稅前扣除?
A:企業向自然人支付的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稅前扣除:
1. 企業與個人之前的借貸關係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的目的或者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 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3. 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