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我公司每月向職工固定發放交通補貼和通訊補貼各100元,如何在稅前扣除?
A1: 根據2015年5月8日發佈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的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檔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Q2: 關於影視等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
A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鼓勵服務出口,決定對影視服務、離岸服務外包等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提供下列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一)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製作和發行服務;
(二)技術轉讓服務、軟體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資訊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以及合同標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三)離岸服務外包業務。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包括資訊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其所涉及的具體業務活動,按照《應稅服務範圍注釋》(財稅〔2013〕106號)相對應的業務活動執行。
二、境內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如果屬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如果屬於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生產企業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外貿企業將外購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出口的,實行免退稅辦法;外貿企業直接將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出口的,視同生產企業連同其出口貨物統一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實行退(免)稅辦法的應稅服務,如果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出口價格偏高的,有權按照核定的出口價格計算退(免)稅;核定的出口價格低於外貿企業購進價格的,低於部分對應的進項稅額不予退稅,轉入成本。
三、應稅服務增值稅退稅率,為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106號)第十二條第(一)至(三)項規定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按照上述規定辦理出口退稅時,應提供有效出口憑證和收款憑證。
五、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商財政部另行制定。
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執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3〕106號)第一條第(六)項、《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財稅〔2013〕106號)第七條第(六)項中“發行”,以及第(九)項中“技術轉讓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軟體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資訊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製作服務”和“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
Q3:某公司是銷售寵物飼料的商業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寵物飼料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812號)規定,寵物飼料產品不屬於免征增值稅的飼料,應按照飼料產品13%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因此,該一般納稅人企業銷售的寵物飼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應按1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Q4: 上海市的企業繳納了欠薪保障金,如果從未發生過欠薪,今後企業關閉時是否可以返還或部分返還?
A4: 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的目的是説明勞動者解決因企業欠薪引起的臨時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因此它實行社會共濟、應急幫助和有限墊付的原則,企業繳納欠薪保障費,是承擔社會責任的一種方式,因此,欠薪保障費徵收後是不返還的。
Q5:我公司每月向職工固定發放交通補貼和通訊補貼各100元,如何在稅前扣除?
A5::根據2015年5月8日發佈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的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檔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