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頁關於我們服務范圍下載中心常見問題聯絡我們啟源論壇

    快速通道

中國商務服務
當前位置 : 首頁 >> 服務范圍 >> 中國商務服務
 
上海公司的稅務問題

1、問:納稅人如發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會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征補稅款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3號)的規定,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就其虛開金額申報並繳納增值稅的,應按照其虛開金額補繳增值稅;已就其虛開金額申報並繳納增值稅的,不再按照其虛開金額補繳增值稅。稅務機關對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抵扣其進項稅額。
 
2、問:上海企業出租空地涉及到哪些稅費?
     答:1,出租方應交納的稅款:營業稅5%,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合計為營業稅的11%,個人所得稅2%左右(各地稅率有別)印花稅0.1%,土地使用稅:根據城市規模各地有別。 
       2,租賃方應交納的稅款:印花稅0.1%。 
       3,以上稅收業務均屬於地稅機關辦理。(可去當地的地稅辦稅大廳直接辦理)
       4,納稅時間:如果是按月計算租金,當月稅款次月10日前交清,如果是按次計算租金,就開具發票時或者取得收入時交清
 
3、問:上海企業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已通過認證,稽核比對時發現該票屬失控發票。原因是銷貨方當月沒有進行正常的納稅申報,但事後已補申報納稅。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購貨方能否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復》【國稅函(2008)607號】規定,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認證發現的失控發票,應按照規定移交稽查部門組織協查。屬於銷售方已申報並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並通過協查系統回復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因此,上述購貨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協查,確認銷貨方已經申報納稅,並取得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書面證明,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