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已在中國境內的外國自然人投資者,是否仍需要辦理護照的認證?
A: 對於已經進入中國境內的外國自然人投資者,可提交護照和有效入境簽證影本,並注明與原件一致,無須提交公證、認證文件。
2. Q: 什麼是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
A: 根據商務部公告2013年第87號《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公告》,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是指境外投資者(含港澳臺投資者)以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來華開展新設企業、增資、參股或並購境內企業等外商直接投資活動。
3. Q: 外資公司的註冊資本在全部繳清前是否可以增加註冊資本?
A: 已註冊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應按審批機關批准的合同、章程規定的期限繳付,在此期間,如有特殊原因需增加註冊資本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可以增加註冊資本。
4. Q: 外商投資企業延長經營期限須在何時提出申請?
A: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期限需要延長的,企業應當在企業經營期限屆滿180天之前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提出,根據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延期有關問題的意見》(商法函[2004]第71號)的精神,分兩種情況處理:(一)企業在經營期屆滿30天之前(含30天)提出申請的,審批機關仍然受理其申請。(二)企業在經營期屆滿前30天之內及企業經營期屆滿後提出申請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但由於不可抗力導致的情形除外。
5. Q: 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以延長出資期限?
A: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9號),對依法經營、資金緊張暫時無法按時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允許延長出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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