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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納稅

1、  Q:個人進行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產權轉移時是否需要繳個稅?
       A:個人進行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和投資同時發生,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依法計算繳納個稅。
 
2、  Q:個人進行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如何確認“財產轉讓所得”?
        A: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後,減除該資產的原值及合理稅費後的餘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  Q:個人進行非貨幣資產投資取得“財產轉讓所得”後,應何時申報納稅?
        A:應在發生應稅行為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以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畫並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自發生之日起不超過5個西曆年度(含) 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如在交易過程中取得現金補價,應優先使用該現金繳稅,不足部分可分期。
 
4、  Q:以房產投資入股,是否繳納營業稅?
        A: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如參與接受投資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如拿固定收益不承擔風險,則按照租賃繳納營業稅。
 
5、  Q:以房產投資入股,需要繳納契稅嗎?
       A: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由承受方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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