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頁關於我們服務范圍下載中心常見問題聯絡我們啟源論壇

    快速通道

中國商務服務
當前位置 : 首頁 >> 服務范圍 >> 中國商務服務
 
有關企業境外投資的問題

1.   Q: 請問國內企業境外投資在什麼情況下實行核准管理?
      A: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准管理。實行核准管理的國家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以及商務部另行公佈的其他實行核准管理的國家和地區。實行核准管理的行業是指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2.   Q: 請問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如何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或申請核准?
      A: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大股東在徵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後辦理備案或申請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後由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准。如投資方不屬同一行政區域,負責辦理備案或核准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或核准結果告知其他投資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3.   Q: 請問《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是多久?
      A: 《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限是2年。自領取證書之日起2年內,企業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或申請核准。
 
4.   Q: 請問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進行境外再投資是否還需要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或申請核准?
      A: 不需要。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只需要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通過"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填報并打印《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告表》,加蓋印章后報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即可。
 
5.   Q: 請問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在冠名上是否有限制?
      A: 企業對其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准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使用"中國"、"中華"等字樣。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