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外商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是中國人嗎?
A:可以,法定代表人沒有國籍限制。
2、 Q:資信證明可以由境內銀行開具嗎?
A:可以,但帳戶類型應為離岸帳戶。
3、 Q:投資主體資格證明是什麼?
A:(1)投資方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及簽字式樣。
(2)投資方如果是企業法人,需要提供開業證明、授權投資方授權簽字代表的董事會決議、投資方授權簽字代表的簽字樣和身份證明。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的要求,(1)、(2)兩款證明需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港澳臺僅需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檔。
4、 Q:如果沒有董事會怎麼寫董事會成員名單?
A:沒有董事會,設立執行董事,不需要提供董事會成員名單。
5、Q:外商投資企業辦理進出口貿易業務的增項,需要在商委按經營範圍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求來申請嗎?
A:外商投資企業在原經營範圍基礎上要求增加其他進出口貿易業務的,應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和《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貿權備案登記有關問題》的規定,直接辦理營業執照增項變更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不需辦理批准證書的變更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