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企業所得稅有哪些優惠政策?
A: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 Q:享受優惠稅率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並要求符合哪些條件?
A: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
3、 Q:國家對重點扶持的高薪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收有什麼優惠政策?
A: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4、Q: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如何稅前攤銷?
A: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低於10年。
5、Q:在安置殘疾人員就業的企業,享受怎樣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A:企業支付給殘疾人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 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按照支付給殘疾人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6、Q:是否企業購置並使用環境保護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A: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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