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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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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題

1、Q: 納稅人如發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會如何處理?
      A: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征補稅款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3號)的規定,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就其虛開金額申報並繳納增值稅的,應按照其虛開金額補繳增值稅;已就其虛開金額申報並繳納增值稅的,不再按照其虛開金額補繳增值稅。稅務機關對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抵扣其進項稅額。


2、Q: 小規模納稅人能否申請稅務大廳代開17%稅率專用發票?
     A: 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按其適用的徵收率4%(商業)或6%(勞務)進行代開,不能開具稅率為17%的專用發票。
 
3、Q: 賬證不健全企業是不是可以定率?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第三條規定: “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
(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適用本辦法。上述特定納稅人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明確。“
因此,貴公司屬於上述範圍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4、Q: 賬證不健全企業是不是可以定率?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第三條規定: “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  
(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適用本辦法。上述特定納稅人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明確。”
因此,貴公司屬於上述範圍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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