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有限公司註冊套裝TWLLC05 (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境外居民及公司申請註冊臺灣有限公司) 註冊程序及報價
本註冊套裝適用於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以外之國家或地區之居民或者公司申請於臺灣註冊成立責任有限公司之案子。
本套裝已經包含註冊臺灣公司除投資者身份證明文件公證外的所必須之登記項目,具體包括台灣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投審會)審批、公司註冊、申請營業事業登記證、公司代理人、公司註冊地址(營業地址)及公司銀行賬戶開設服務。公司註冊手續辦理完畢後,該公司即可開始正常的業務經營活動。
一、註冊香港商臺灣有限公司套裝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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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註冊前後的註冊及存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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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解答客戶關於註冊及維護台灣公司之問題; (2) 就客戶擬於台灣從事之業務提供建議; (3) 稱預查、名稱預先核准; (4) 編制公司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及其他註冊相關文件; (5) 填寫、編制註冊登記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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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審會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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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外資投資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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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司設立資本額查核簽證(驗資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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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即股東)出資後,需聘請臺灣的註冊會計師進行資本驗證。本公司會於客戶出資後,安排合作的台灣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註冊資本驗證工作(資本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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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司註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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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於臺灣註冊成立的公司,於提交註冊申請之前,都必須先行租賃營業場所。短期而言,我們可以為您安排該營業地址,以作公司登記註冊之用,但長期而言您仍然需要在臺灣租賃一營業場所。本套裝已經包含爲期一年的註冊地址(營業地址)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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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開立公司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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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開設公司申請得到臺灣相關部門批准後,需到其合作合作辦理籌備銀行賬戶開設手續。其後,於公司正式註冊成立後,再次到之前開設籌備戶的銀行,辦理轉為正式賬戶手續。本公司將會協助辦理籌備戶開設及其後之轉正手續。請注意,即使您已經委托本公司代辦賬戶開設手續,擬出入臺灣公司之董事仍然需要親自到場,以便銀行核證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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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出進口廠商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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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本套裝所成立之公司爲貿易公司,但如果公司需要進行進出口業務,公司於註冊成立後,還需要向經濟部申請出進口廠商登記。本套裝已經包含申請該項登記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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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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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於台灣註冊成立之公司都必須委任一位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臺灣居留證之外國人出任公司之代理人,處理公司註冊及變更事宜。本套裝已經包含由本公司提供爲期一年之臺灣本地居民出任代理人一職之服務。 |
二、服務費用及支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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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務及相關費用(以註冊資本新臺幣100萬元爲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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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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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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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新台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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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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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臺灣有限公司的代理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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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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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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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登記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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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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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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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代理人服務費(客戶可自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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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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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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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台灣公司註冊地址服務費 (客戶可自行提供台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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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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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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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台灣銀行戶口(註冊成立前之籌備賬戶及註冊成立後之正式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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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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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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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進口廠商登記– 只適用於貿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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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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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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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費、複印費等雜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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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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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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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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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
翻譯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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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費用不包含文件翻譯費用。台灣的官方語言為中文。如果客戶提供的註冊文件為英文,例如會議記錄或者委任書,則該等文件需要翻譯成中文;或者客戶需要英文版本的註冊申請文件,本司可以提供相關翻譯服務,費用另計。 |
(2) |
股東身份證明文件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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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作為台灣公司之投資方(即股東),其身份證明文件必須經由臺灣駐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證。本套裝之費用並不包含該項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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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付款時間及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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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要求全額收取服務費用後才開設辦理註冊手續。本公司接受現金、銀行轉帳、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 的手續費。
如果需要本司開發台灣統一發票,本司會額外收取服務費用的5%的營業稅。 啟源會於您確認註冊訂單之時,開具關於註冊及開戶的服務費用帳單並把帳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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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註冊全新臺灣(責任有限)公司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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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期籌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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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向台灣經濟部投審會及工商登記機構提交登記申請之前,投資者必需完成以下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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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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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應於擬註冊公司的城市租賃辦公室並簽署正式的租賃合約。該辦公室必需位於純商業或者商住大樓及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2個月。本註冊套裝已經包含爲期一年之註冊地址服務,因此租賃合約簽署由本司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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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資者公司註冊文件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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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總公司必需安排公司身份證明文件的公證手續,例如公司註冊證書及周年申報表等文件的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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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理人授權書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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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地區指定之代理人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公證,我司會編制一份代理人授權書, 境外總公司同時必需安排該授權書的公證手續。如果客戶已經身處臺灣,本公司可以安排客戶於臺灣辦理授權公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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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股東會或董事會之議事錄的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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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會編制一份股東會或董事會關於決定於台灣申請註冊公司之議事錄(或書面決議案), 境外總公司同時必需安排該授權書的公證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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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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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香港總公司需準備指定在臺灣地區之代理人及公司負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住址等文件及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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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登記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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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辦理名稱預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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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名稱可用後,辦理名稱預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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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辦理初步工商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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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公司註冊申請文件予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由政府部門初步審批公司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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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刻制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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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有限公司印章刻製事宜。已包括銀行開戶使用之董事(公司負責人)個人印章及公司大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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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設籌備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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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臺灣公司之董事/負責人)安排親自到臺灣,以便辦理籌備戶銀行帳戶開設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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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匯入註冊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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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賬戶開設成立後,客戶(臺灣公司股東)向籌備戶匯進資本金(註冊資本),並提供匯款水單予我司辦理驗資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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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辦理驗資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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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安排臺灣會計師進行出資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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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辦理工商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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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提交公司註冊申請文件及驗資報告予工商登記管理部門,正式申請公司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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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辦理稅務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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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國稅局申請營利事業登記,稅務登記證號是發證機關給出的一張稅務「身份證」,按行業類別不同,有國稅稅務登記證和地稅稅務登記二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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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辦理統一發票領取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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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財政部稅務申請統一發票領取證,台灣開發票要使用政府印製的發票本,需要此證才可以每月向稅局購買發票。政府會安排税務面談,台灣負責人需要親身到國稅局面見簽名,否則,稅局會管制發票購買,貴司需要每月要拿統一發票領取證,才可以購買下個月所需之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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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出進口廠商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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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個程序辦理完畢後,公司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出進口廠商登記,就可以進行貨物的進出口。 |
四、臺灣有限公司註冊所需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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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居民,或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以外地區註冊成立之公司申請於台灣註冊成立有限公司,一般情況下,完成全部註冊程序需時約4-6個星期。具體程序所需時間如下表所列: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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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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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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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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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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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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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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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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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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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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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為香港公司之文件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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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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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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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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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文件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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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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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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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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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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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名稱預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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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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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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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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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初步工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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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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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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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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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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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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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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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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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開戶 –籌備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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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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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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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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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驗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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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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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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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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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正式工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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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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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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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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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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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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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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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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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統一發票領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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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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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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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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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銀行開戶–正式賬戶 – 根據個別銀行審批時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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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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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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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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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進口廠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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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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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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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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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4- 6周 (不計開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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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上表所列時間,乃是以案子申請順利,客戶密切配合為基礎之估算; 2、 上表所列時間之估算,乃是基於客戶台灣公司擬經營之業務無需額外申請批准或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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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註冊臺灣公司客戶需提供文件及資料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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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擬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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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供兩至三個擬用中文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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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資者身份證明文件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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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臺灣駐外大、領事館或駐外機構認證之股東身份證明文件(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護照或公司註冊證書,需經由臺灣派駐投資者居住地的代表機關認證)。驗證有效期限為一年;驗證文件是加蓋騎縫章。本登記服務套裝以及包含相關文件的公證服務,因此客戶無需自行辦理公證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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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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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臺灣駐外大、領事館或駐外機構認證授權代理人授權書(需經由臺灣派駐投資者居住地的代表機關認證)。代理人授權書須經當地律師公證後再經台灣駐當地使、領館認證。驗證有效期限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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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董事身份及住址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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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出任臺灣公司董事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地址證明複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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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租賃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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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地址和租賃合約。本套裝已經包含此項服務,因此客戶無需另行提供。如客戶自行提供註冊地址,需要提供房屋使用同意書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由建物所有權人出具。房屋完稅稅單應為最近一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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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註冊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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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並沒有限定公司的註冊資本金額。我們建議客戶以公司營運半年所需資金金額作爲其臺灣公司之註冊資本或者新臺幣50萬元或以上,以確保可以滿足公司營運之需要。假如此子公司支出超乎預期,貴司需要重新投入資金及安排由台灣註冊會計師出具驗資報告,當中會涉及額外的政府規費及驗資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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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經營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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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註冊之臺灣公司的營業範圍(主要經營業務)。 |
六、登記後返還給客戶的證書、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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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完所有登記程序後,我們會把以下各項登記證書、文件移交給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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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認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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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設立登記核准函及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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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司稅務營業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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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司稅務營業登記核准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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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印章及代表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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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統一發票領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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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出進口廠商登記 |
七、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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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灣之公司法已經取消最最低註冊資本之要求。但是,於申請註冊公司時,投資者仍然需要於公司章程註明註冊資本之金額,並且於出資後,需要聘請台灣的註冊會計師進行驗資工作。就此,我們建議您考慮把註冊資本定在新臺幣50萬元或以上,以滿足初期營運所需。 |
2、 |
如果擬經營之業務需要特別許可或牌照,費用會相應調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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