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納稅人開採並銷售應稅煤炭是從價徵收資源稅還是從量?
A:從價。
2、 Q:應稅煤炭包含哪些?
A:應稅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即:自采原煤)加工的洗選煤。
3、 Q:煤炭資源稅怎麼計算?
A:煤炭資源稅應納稅額按照原煤或者洗選煤計稅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原煤計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原煤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從坑口到車站、碼頭或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
洗選煤計稅銷售額按洗選煤銷售額乘以折算率計算。洗選煤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洗選煤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洗選副產品的銷售額,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從洗選煤廠到車站、碼頭或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
4、 Q:納稅人原煤及洗選煤銷售額中包含的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以及伴隨運銷產生的裝卸、倉儲、港雜等費用,可以扣減嗎?
A:可以。在計算煤炭計稅銷售額時,納稅人原煤及洗選煤銷售額中包含的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以及伴隨運銷產生的裝卸、倉儲、港雜等費用的扣減,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煤炭資源稅費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5〕70號)的規定執行。扣減的憑據包括有關發票或者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的其他憑據。
5、Q:納稅人銷售應稅煤炭的,在什麼環節繳納資源稅?
A:銷售環節繳納。
6、Q:我公司接受部分勞務派遣形式的用工,收到派遣單位開具的發票分別注明工資、福利費及服務費金額,且我公司也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加班費,是否都能夠稅前扣除?
A:企業因雇傭的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實際發生的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因考慮根據工資薪金總額從而確認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上限的問題,應在核算時區分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
7、Q:企業籌辦期間的業務招待費如何在稅前扣除?
A:企業籌辦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根據企業內部在經營之日當年一次性扣除或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分攤。
8、Q:以前年度發生的應扣未扣的支出能夠繼續扣除麼 ?
A:根據征管法的相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該專案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9、Q:企業由於以前年度應扣未扣支出導致多交所得稅,是否可退稅?
A:可以,為操作簡便,可優先選擇在追補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後年度遞延抵扣。
10、Q: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取得的轉讓股票的收入,如何計征企業所得稅?
A:應全額計入應稅收入額,按照主營專案確定適用應稅所得率計算徵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