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房產免房產稅的有哪些?
A:房產免房產稅的有:
1.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 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 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2、Q: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多少計算繳納?
A: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
3、Q:對於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是否准予稅前扣除?
A: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
4、Q: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並進行稅前扣除時,需要提供什麼證明檔?
A: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並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5、Q: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 有什麼要求?
A:“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中,應包括在簽訂該借款合同當時,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業提供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該金融企業應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可以從事貸款業務的企業,包括銀行、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
6、Q:“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指的是?
A:是指在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以及企業信譽等條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業提供貸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業公佈的同期同類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業對某些企業提供的實際貸款利率。
7、Q:投資企業減少或撤回投資,其取回的資產在企業所得稅上如何處理?
A: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餘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