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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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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債實操指南(下)

開立、關閉外債賬戶
非銀行債務人在辦理外債簽約登記後,可直接向境內銀行申請開立外債賬戶。
 
非銀行債務人可開立用於辦理提款和還款的外債專用賬戶,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開立專門用於外債還款的還本付息專用賬戶。
 
外債賬戶開立
非銀行債務人可在所屬的分局轄區內選擇銀行直接開立外債賬戶。外債賬戶包括外債專用賬戶和還本付息專用賬戶。
 
壹筆外債最多可開立兩個外債專用賬戶;不同外債應分別開立外債專用賬戶。壹筆外債最多開立壹個還本付息專用賬戶。
 
非銀行債務人應按規定範圍使用外債賬戶:
1、外債專用賬戶的收入範圍是:按規定已辦理簽約登記的外債收入及存款利息、在償還外債前5個工作日內劃入的用於還款的資金;支出範圍是:經常項目對外支付、按規定辦理結匯及按規定辦理資本項目支付。除另有規定外,非銀行債務人借用的現匯形式的債務資金必須存入外債專用賬戶。
2、還本付息專用賬戶的收入範圍是:根據債權人要求在規定範圍和金額內劃入用於還款的自有外匯資金或其他來源外匯資金;支出範圍是:償還外債。
 
銀行為非銀行債務人辦理外債結匯
外商投資企業借用的外債資金可以結匯使用。除另有規定外,境內金融機構和中資企業借用的外債資金不得結匯使用。
 
1、非銀行債務人辦理外債資金結匯,除另有規定外,應當遵循實需原則,即非銀行債務人應當在實際需要辦理符合規定的人民幣支付時,方能申請辦理結匯。
2、申請結匯的金額必須小於外債專用賬戶中尚未使用的余額。
3、結匯後人民幣資金不能用於償還境內金融機構發放的人民幣貸款。
4、除備用金等特殊用途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應於結匯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劃轉給收款人。
 
外債賬戶關閉
關閉賬戶時,非銀行債務人應確認外債賬戶余額為零且不再發生提款。
 
外債登記流程
第壹步,辦理外債登記,取得《業務登記憑證》、《境內機構外債簽約情況表》
第二步,到銀行開立外債賬戶
第三步,接收境外匯款(外債)
第四步,到銀行辦理結匯
第五步,外債歸還之後辦理外債註銷登記(對於外債不歸還的,需要簽訂獲免協議,然後註銷外債賬戶和辦理外債註銷登記)
 
綜上所述,國家對外債實行規模管理,借用外債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此看來,如果外商投資企業借用外債,是必須經由外匯局的審批,雖然前述提到了可以補登記,但就補登記的規定來看,如外匯局認為不能說明合理原因的,將按未及時辦理外債簽約登記進行處理,那麽外債登記未批準的情況下,企業想使用外債資金將是困難的。
 
以上是結合現行政策及以往外債登記申請經驗總結的內容。由於相關政策可能壹直在變動,如需了解更多及更新的關於外債登記申請事宜,請隨時跟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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