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企業“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發放加載統壹代碼的營業執照。即今後原來由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質檢部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三證合一“改革的前後變化:
改革前 |
改革後 |
需要分別申請3個證件,即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
只需申請1個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單獨辦理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
需要向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分別提交申請 |
只需向1個窗口提交1份申請,實現“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
申請3個證件需要花費頗長時間 |
平均只需要3個工作日就可拿到“一照一碼“的營業執照 |
“三證合一“有什麽好處?
1. 簡化了企業登記手續,大大縮短了企業登記時限,降低了辦事成本;
2. 企業不再需要重復填報登記申請文書和重復提交登記材料,只需填寫一套表格,實現“一表登記“。
3. 實現一個企業主體只有一個“統一代碼”,“一碼“執照在全國通用。
“三證合一“後舊版證照還能使用嗎?
根據規定,在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包括各地探索試點的“一照三號“營業執照、“一照一號“營業執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