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合同簽訂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對合同效力是否有影響?
A: 沒有影響,合同仍然有效。合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2. Q: 請問合同中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是否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義務?
A: 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委託他人代為履行其合同義務的,必須事先經過合同相對方同意,否則不得轉移其債務。
3. Q: 請問合同是否簽字后即生效?
A: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大多數合同成立時即生效,但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生效的,應按規定,如抵押合同登記後才生效。此外,當事人如果約定了合同生效的條件,條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4. Q: 請問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麼區別?
A: 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卻要滿足更高的條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5. Q: 請問什麼樣的合同是無效的?
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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