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股權轉讓在法律上是否有限制?
A: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依該規定,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法律上並未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間股權轉讓加以限制。但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 Q: 請問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權轉讓嗎?
A: 根據《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權轉讓,但不得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3. Q: 請問股權轉讓必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嗎?
A: 是的。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如果股權轉讓後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將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受讓方的股東權利將得不到法律保護。
4. Q: 請問股權轉讓協議沒有約定轉讓價格是否有效?
A: 轉讓價格是股權轉讓協議的實質性條款,沒有約定股權轉讓價格的協議因缺乏主要條款而無效。但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有特別約定的,例如:贈與等,則該協議仍然有效。
5. Q: 請問股權轉讓價格低於成本的合理理由有哪些?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以下是股權轉讓價格低於成本的合理理由:
(一) 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二) 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三) 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 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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