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招待客戶支付旅費等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扣抵?
A1:營業人招待客戶所支付之旅費、住宿費或饋贈禮品核屬交際應酬用之貨物
或勞務,依營業稅法規定,所支付費用之進項稅額應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
額。
Q2: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是否得扣抵銷項稅額?
A2:公司于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
關之饋贈,依營業稅法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Q3:購置員工工作服工作鞋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扣抵?
A3:營業人為員工購置工作服、工作鞋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如系員工在工作場
所穿著者,可以依法扣抵,如系假借工作服之名,而非在工作場所穿著
者,則依法不得扣抵。
Q4:供員工住宿支出之租金水電瓦斯費其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扣抵?
A4:營業人租賃房屋供員工住宿者,其有關租金、水電及瓦斯費等所支付之進
項稅額,依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Q5:客貨兩用車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扣抵?
A5:營業人購置9人座客貨兩用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不屬於營業稅法規定
自用乘人小汽車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範圍,故營業人支付客貨
兩用車之進項稅額,稅法尚無不准扣抵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