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內地中國居民,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並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在來港之前必須事先在港獲得聘用。
香港入境事務處訂及公開了申請資格,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就業的申請,如符合下列準則,可獲考慮批准:
·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
· 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 確實有該職位空缺;
· 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以及
·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入境處會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申請人必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國或所屬國的有效旅行證件;沒有刑事記錄,且其入境不會對香港特區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以及不可能成為香港的負擔等),並符合上文詳列的有關資格準則,方可獲考慮發給簽證/進入許可。
申請人須填寫申請表格 ID 990A;僱主則須填寫申請表格ID 990B。申請表格必須連同有關於申請人及僱主的證明文件一併提交。證明文件將依據申請人背景、職位、僱主的業務性質有所不同。所有提交的資料必需與事實相符。因此,就有關簽証申請,建議尋求專業意見以確保提供的文件符合入境處要求。
就此,啓源及其專業團隊,能提供專業意見及協助閣下及 貴司透過「香港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提交申請。如果您對上述資料有任何疑問,歡迎您隨時與您的啓源專業顧問聯繫垂詢!
資料來源:香港入境事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