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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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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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0年2月20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部 、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 自2020年2月起,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具體如下:
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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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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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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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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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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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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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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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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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中的單位繳費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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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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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外
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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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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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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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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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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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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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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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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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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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其中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由雇主全額承擔和繳納,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由雇主和雇員共同承擔和繳納。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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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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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前述政策規定,豁免的社會保險費僅僅限於雇主承擔的部份,且僅限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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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由雇主承擔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並未豁免,仍需繳納。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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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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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由雇員個人承擔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並未豁免,仍需繳納,雇員的社會保險權益不應亦不會受到影響。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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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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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算及支付員工薪資時,雇主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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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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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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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到的最新情況,相關部門要求暫停受理2月份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申報和繳納業務,對於已繳納2月份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將會按規定進行退抵。 啟源會持續關註最新的政策及規定,但在具體的實施細則公布之前,企業應優先考慮申請緩交社會保險費,以避免日後退抵申請,亦利於穩定企業現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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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於大企業、中小微企業的界定和認定標準,請咨詢啟源專業人士或瀏覽本所網站之《中國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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