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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報價與程序

新加坡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報價與程序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是專門為有意移居新加坡的資深企業家與投資者設計的一項永久居留計劃。根據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的規定,外國人可在新加坡註冊公司並投資不少於新元250萬元或在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所批准的基金中投資不少於新元250萬元,從而獲得新加坡永久居留(PR)的身份。

本所可透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協助辦理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費用為新元25,000元(未包含自費項目)。若您想為您的家人申請長期探訪准證(SPR/LTVP),每位成員須另外徵收新元1,800元(未包含自費項目)。若您的申請被相關政府部門拒絕,所支付的服務費用將無法退還,本所無法保證申請結果,主管機關保有申請結果的最終決定權。

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取得永久居留權的程序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申請者必須通過在線提交全球商業投資計劃申請表格(包括電子版與紙本並提交政府單位),在送出申請後的2至4個月將取得面試通知。若申請者符合評估標準,申請者將會收到政府機關所核發之原則性批准函,批准函有效期限為六個月,申請者必須在有效期限內確認申請表格中所確認之投資方案並落實投資計劃。投資計劃落實後,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股權證書認證副本、銀行對賬單以及其他的相關法律文件)給予相關政府單位。

在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並在新加坡居留滿兩年的申請者,可申請新加坡公民,但,新加坡是個嚴格單一國籍的國家,因此申請者若需成為新加坡公民必須放棄現有的國籍身份,才能申請入籍。此外,新加坡的男性公民以及永久居民都有義務參加兩年的新加坡國民服役。

一、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申請服務費用

本所協助辦理申請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服務費用為新加坡幣25,000元本所前述服務費用不包含申請人需支付予新加坡政府的申請處理費用,以及辦理申請可能需要提交的文件的翻譯費或公證費,如需要。

若您想為您的家人申請長期探訪准證(SPR/LTVP),每位成員須另外徵收新元1,800元(未包含自費項目)。若您的申請被相關政府部門拒絕,所支付的服務費用將無法退還,本所無法保證申請結果,主管機關保有申請結果的最終決定權。

請務必留意,在提交申請表時,您必須向新加坡政府當局支付新加坡幣10,000元的申請費,請留意申請費用為一次性支付,並且不可退還。所有的交易費用必須由申請人負擔,您向金融機構提交付款指令所產生的手續費用並不包含在申請費內。請留意,若所支付的申請費用少於新加坡幣10,000元,政府當局將不會處理您的申請,而超出部分不會獲得退還,因此建議您在給銀行發出匯款指示時,應清晰指示銀行由您的賬戶扣除全部匯款手續費。

二、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的申請標準

滿足以下四種申請資格的任何一種︰

(1)
成立新公司的持有人Established Business Owners
  • 至少有3年的創業、經商經驗;以及
  • 所營運公司(最多兩家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必須達到不少於SGD 2億元,且最近3年的年均營業額必須達到不少於SGD 2 億元;以及
  • 如果企業屬於私人所有,申請人必須持有至少30%股權; 若企業為上市公司,申請人必須為最大股東之一;以及
  • 公司的商業領域需屬於新加坡的行業清單
  • 投資額適用Option A/B/C
(2)
下一代企業主 Next Generation Business Owners
  • 直系家族必須持有申請GIP計劃的公司不少於30%的股分,或是公司最大股東;以及
  • 該公司最近一年營業額必須達到至少新加坡元5億,且最近3年的年均營業額必須達到至少新加坡元5億元;以及
  • 申請人必須是該公司的管理層(例︰高管、董事會成員);以及
  • 公司的商業領域需屬於新加坡的行業清單
  • 投資額適用Option A/B/C
(3)
速發展公司的創始人Founders of Fast Growth Companies
  • 申請人必須是一家估值不少於SGD 5億的公司之創始人,並是最大的個人股東
  • 公司需由知名的風險投資公司或私募股權公司進行投資
  • 公司的商業領域需屬於新加坡的行業清單
  • 投資額僅適用Option A/B/C
(4)
家族理財辦公室負責人Family Office Principals
  • 您必須擁有不少於五年的創業、投資或管理經歷;以及
  • 您必須擁有不少於新幣兩億元的可投資資產淨額。(備註:可投資資產淨額包括除房地產的所有金融資產,如 銀行存款、資本市場產品、集體投資計劃、人壽保險保單及其他投資產品所繳的保費。 )
  • 投資至少SGD 250萬元,於成立新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或現有的家族辦公室,並管理不少於SGD 2億的資產。
  • 投資額僅適用Option C

投資額


Option A


投資至少SGD 250萬元,以建立新的企業,或拓展現有業務



Option B


投資至少SGD 250萬元,於主要投資新加坡企業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



Option C


投資至少SGD 250萬元,於成立新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或現有的家族辦公室,並管理不少於SGD 2億的資產。




三、
付款時間與辦法

本所接受支票、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啓源會於收到您的委託確認後,開具所委託服務的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全額收取服務費。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如果需要本事務所或本事務所之集團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台灣之增值稅或營業稅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四、 辦理程序

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必須遵循以下流程:

1、
付款

申請人必須先向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的銀行賬戶支付(新加坡幣10,000元)申請費,申請人須在匯款後的一個月內提交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的申請。


2、
下載並提交申請表

申請人支付申請費後,應至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的聯繫新加坡(Contact Singapore)下載相關申請表格。前述表格主要是關於個人資料、投資方案與計劃書以及相關的付款的細節。申請人完整填寫相關表格之後,即可提交予相關機構。


3、
將紙本文件提交給予新加坡經濟發展局

同時,申請人可將文件遞交至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提交的文件包括計劃申請宣誓書、投資方案之宣誓書、申請費的付款憑證複印件、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的條款和條件的保證書、法定宣誓書等等。


4、
面試環節

在收到申請人完整的文件後,若申請人符合評估標準,則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將邀請申請人參與面試。


5、
永久居留權的原則性批准函

若申請人符合評估標準,申請者將收到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所核發的永久居留權的原則性批准函,此批准函有效期限為6個月。


6、
在6個月內落實投資計劃

申請人必須在取得永久居留權原則性批准函的六個月有效期內,落實承諾的投資,即申請人可選擇投資至少新元250萬元或實施方案A、B或C。


7、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GIP)最終批准函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mmigration and Checkpoints Authority, ICA)在確認申請人的所有證明文件之後,將發出全球商業投資計劃(GIP)的最終批准函。


請注意,聯繫新加坡(Contact Singapore)是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和新加坡人力部的聯盟企業,旨在幫助新加坡人民以及外國人在新加坡工作、投資和生活。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詳細且為期5年的商業計劃書,並在簽證核發後5年內實踐投資計劃;在投資計劃的第二年末與第四年末,申請人必須將其公司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提交給予經濟發展局。

五、 辦理時程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GIP)的申請需時至少3至6個月。若申請人的申請被批准(在與有關當局面試之後),即可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原則性批准函,此原則性批准函有效期限為6個月,即申請人必須在6個月內落實投資計劃。在向主管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如例如:股權證書認證副本、銀行對賬單以及其他的相關法律文件)後,主管機關將保留相關證明文件5年,並核發最終批准函。取得最終批准函之後,投資者即可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

六、 應備文件及資料

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計劃(GIP)申請永久居留應備齊以下文件:

(1)
表格A: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GIP)申請宣誓書;

(2)
表格B: 擬投資方案宣誓書;

(3)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GIP)條款和條件的保證書;

(4)
表格4: 新加坡入境准證申請;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適用)


請注意,申請人必須提交相關文件的原件版本以及官方可接受之英文翻譯版本,且文件必須經由相關公證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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