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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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香港稅務局申報支付給雇員的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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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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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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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須在 1個月內填妥及交回雇主報稅表(BIR56A表格),即使你沒有雇用任何員工(仍需為報稅表作零申報)、仍未開始營業、或已暫停營業或結束生意。
- 假如你雇用的員工屬需申報人士,但直至有關課稅年度結束後的4月中旬仍未收到該課稅年度的雇主報稅表,你須通知香港稅務局索取報稅表。
- 請提供一份已填交的IR56B/IR56E/IR56F/IR56G表格的副本給有關雇員,以便他/她正確填寫其報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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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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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的香港身分證號碼
如在填報雇主報稅表時,該雇員仍未領有香港身分證,例如聘自外地或由海外公司借調的雇員,你可填上他/她的護照號碼及發證地點。但請註意,你必須向該雇員作出跟進,在得知該雇員的香港身分證號碼後,應盡快以書面通知稅務局,以便更新他/她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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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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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受雇雇員
你須在有關課稅年度的雇主報稅表(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中,填報下列雇員的數據:
- 全年入息總額超過有關課稅年度的基本免稅額的單身人士
- 已婚人士(不論入息多寡)
- 兼職員工(不論入息多寡)
- 董事(不論入息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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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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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雇員
如你聘用一名可能須繳納薪俸稅的員工,必須在開始雇用的3個月內填交1份 IR56E表格 (或經雇主電子報稅填報IR5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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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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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停止受雇(或死亡)
你須於雇員停止受雇前1個月,填交1份IR56F表格(或經雇主電子報稅填報IR5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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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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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長期或永遠離開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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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須向該雇員查詢他/她的預計離港日期
- 你須在他/她預計離港日期前1個月,填交2份IR56G表格(或經雇主電子報稅填報IR56G)。
- 由你填報IR56G表格日起,不可付給他/她任何薪酬(包括薪金、傭金、花紅和發還給他的租金/開支,無論是金錢或其等值),直至他/她辦妥清稅手續及向你出示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後,才可支付已扣存的款項給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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