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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 |
有限責任公司(LLC) |
申報身份 |
一般以C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進行稅務申報。 |
加州LLC申報身份遵循聯邦: • 非獨立實體(Disregarding Entity):只有一位成員的LLC可選擇作為非獨立實體進行稅務申報。 • 合夥企業(Partnership): 若成員多於一位,則可選擇作為合夥企業來申報。 • 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 LLC可以選擇作為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稅務申報。 |
特許經營稅 V.S. 年稅 |
即使您的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實際運營、或處於虧損狀態、或經營時間少於十二個月,您還是需要繳納最低800美元的特許經營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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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獨立實體或合夥企業:若選擇將LLC以非獨立實體或合夥企業的身份進行稅務申報,即使您沒有在加州實際經營,您也需向加州政府繳納800美元的年稅。 • 股份有限公司:若您選擇將LLC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進行稅務申報,則您無需繳納年稅,但需要繳納特許經營稅。 |
豁免特許經營稅或年稅的情形 |
• 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一年無需繳納特許經營稅。 • 股份有限公司若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則無需繳納特許經營稅:該稅務年度不超過十五天,且在這十五天內您沒有在加州開展任何業務。 |
• 非獨立實體或合夥企業:若您的LLC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則無需繳納年稅:該稅務年度不超過十五天,且在這十五天內您沒有在加州開展任何業務。 • 股份有限公司:若您選擇將LLC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進行稅務申報,則應遵循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
加州所得稅 |
• 加州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終所得稅稅額為股份有限公司凈收入的8.84%或800美元之中的較大額。 • 您第一年的凈收入需按8.84%來繳納所得稅。 |
• 非獨立實體或合夥企業:若選擇將LLC以非獨立實體或合夥企業的身份進行稅務申報,您需在您的個人所得稅表中申報公司所得。 • 股份有限公司:若您選擇將LLC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進行稅務申報,則應遵循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
LLC費 |
N/A |
若選擇將LLC以非獨立實體或合夥企業的身份進行稅務申報,且該LLC來自加州的總收入超過25萬,則您需要繳納LLC費。 |
表格 |
加州公司特許經營稅或所得稅申報表(表格100) |
• 非獨立實體或合夥企業:加州有限責任公司收入申報表(表格568) • 股份有限公司:遵循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
截止日期 |
您的特許經營稅截止日期為報稅年度截止後的第四個月的第十五天。 |
• 非獨立實體或合夥企業: (1)表格568:報稅年度截止後的第三個月的第十五天。 (2)年稅:成立當年,截止日期為成立日後的第四個月的第十五天。之後,稅務年度開始後的第四個月的第十五天為當年的年稅繳納截止日期。 (3)LLC 費: 您必須在當前稅務年度的第六個月的第十五天前預繳當年的LLC費。
• 股份有限公司:遵循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