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
無須繳納中國印花稅的合同 一、 借款展期合同
借款展期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推遲償還時間。如企業辦理借款展期業務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憑證,其按信貸制度規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花。 二、 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
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三、 委託代理合同
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屬於應稅憑證,不貼印花。 四、 同業拆借合同
同業拆借是指根據國家信貸制度規定,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相互融通短期資金的行為。同業拆借合同不屬於列舉徵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五、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
企業與主管部門等簽訂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不應貼花。 六、 出版合同
出版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徵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七、 諮詢合同
技術諮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須按照「技術合同」稅目的規定計稅貼花的項目包括:
- 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
- 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
- 其他專業項目。
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諮詢不屬於技術諮詢,其所訂立的合同不貼印花。 啟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